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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食品应从区域标准互认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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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出口正面临严峻的外部环境,欧盟、日本、美国等纷纷以提高检疫标准、增加检测项目为手段,用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来自我国产品进口。专家指出,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是应对这一挑战的有效途径。

从11月19日举行的全球食品论坛上了解到,近年来对我国使用技术贸易壁垒的国家越来越多。日本设置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性检验检疫措施,导致2002年对日出口仅57亿美元,增幅为零,2003年上半年同比又下降0.2%。欧盟对我国舟山地区实施冻虾进口禁令,提高茶叶药残标准100~1000倍,甚至引起了其他国家的连锁反应。此外,美国以反恐为名,于去年12月开始执行食品注册通报制度。俄罗斯从去年开始对肉类产品实行进口配额管理。

商务部官员认为,由于世贸组织对实施动植物检验检疫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当前国际贸易中,滥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趋势不断强化,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的成本和风险损失呈逐年递增之势。

专家认为,要扭转我国食品出口中的不利局面,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是一条有效途径。

所谓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和规定的标准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类似于日本和韩国的减化肥、减农药产品。生产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二是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三是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四是严格根据绿色食品标准规定,允许部分、少量使用化学物质,不允许使用转基因技术。与常规食品相比,绿色食品的化学物质使用量大幅度减少。五是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六是必须通过有关部门认证。

所谓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有机食品禁止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任何化学物质,禁止利用基因工程方法进行生产。

由于有机食品的生产要求过于苛刻,对我国而言,在技术支持、资金投入、成本控制、认证认可等方面尚难做到大规模推广,因此,发展绿色食品就不失为更值得推广的办法。

其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相当大规模的耕地能被直接用于生产绿色食品,或能被改造成为绿色食品生产用地;其生产成本及价格能控制在大多数消费者可接受的水平;同时,绿色食品的产量可保持在接近常规农业生产方式水平,保障粮食安全;而且绿色食品是技术密集型与劳动密集型的有机结合,农民就业和增收也得到了保证。此外,发展绿色食品的环境效益也十分明显并可持续增加。

由于绿色食品的生产目前尚无国际统一标准,专家建议,我国政府应从区域合作如中国与东盟、中国与南亚、APEC、中国与欧盟等入手,促进绿色食品区域标准的互认乃至全球标准的统一,促使国际社会共同支持和认可绿色食品的发展。

作者:张小林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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