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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电动自行车定个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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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前几年相比,现在的城市自行车道上有了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这种被认为既环保又便捷的交通工具却一直处在尴尬的境地,特别是关于这种自行车该设计多大,设计速度该有多快等标准问题,目前还处在争论之中,那么——

  一个尴尬的新兴行业

  电动自行车,在中国可谓是个多灾多难的“孩子”。

  曾几何时,电动自行车的出现改变了许多人的出行方式。据了解,目前全国取得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已超过1300家,仅浙江和江苏两省的产值就已经达到100多亿元人民币。中国已经名副其实的成为全球最大的轻型电动车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预计2006年产销量可达到1500万辆。

  然而,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电动自行车从面世到现在却是一路“颠簸”,可谓命途多舛。由于法律法规对这种新型自行车没有明确的定义,使其无法可依,因而电动自行车刚上路就遭到各地的封杀。

  直到2004年,我国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才为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身份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样,一些大城市相继对电动自行车开禁,电动自行车迎来了一个发展的春天。

  尽管电动自行车行业在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但是这个行业面临的政策障碍在还没有完全根本消除的同时,一场电动自行车标准之争已悄然在行业协会和生产企业之间展开。

  没有硝烟的标准之战

  其实,这场对峙,缘起于电动自行车的行业标准之争。

  据了解,目前,中国实行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还是1999年制定的。按照《标准化法》,技术标准要5年修定一次,然而,在电动自行车发展突飞猛进的今天,号称产品大纲的标准却依旧维持着7年前的落后状态。

  “当时的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在40公斤以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倪捷表示,在发展初期这些标准还都是合理的。而现在看来,原来的标准已不适用快速发展的行业需要了,老百姓需要能够跑得远一点和功能强一点的产品。这也造成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相当部分超过了标准,都属于超标产品。

  为了适应行业的发展,中国自行车协会(以下简称“CBA”)启动了标准的修订工作。但就是在修订工作中,业内产生了严重分歧,分为以倪捷为代表“轻摩托化”与以CBA理事长王凤和为代表的“反对摩托化”两派。“轻摩托化”认为电动自行车应当向轻摩托化发展;“反对摩托化”则认为电动自行车是自行车的衍生品不能向摩托化方向发展。为此,双方围绕电动自行车的重量、宽度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2004年4月,当中国自行车协会提出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时,倪捷联合15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上书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新标准提出质疑,并要求暂缓公布,他们的请求得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支持。后来企业和协会之间曾就此进行了探讨、协调,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但记者日前了解到,中国自行车协会再次将电动车的新标准上报至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经过了6个月的激烈争论,来自电动车行业的数十家企业,与中国自行车协会虽然在一些标准上达成了部分共识,但仍然有许多关键标准,双方依然未能达成一致。

  据倪捷介绍,自行车协会的一些观点他们不同意,这些观点包括:轮胎的宽度不能超过50毫米;限制电动车车座的最低高度;不得安装后视镜;装饰部分,应该在220毫米左右;必须安装可以骑行用的脚蹬板;车身重量不能高于48千克等。

  倪捷表示,自行车协会主要是希望电动车能够安全行驶,并且在外观上更接近自行车。但是他说,车胎宽度增加实际上可以增加摩擦力,有利于刹车制动;后视镜可以有利于观察后面的行车;而由于人的肩膀和胳膊在骑行电动车时,宽度已经远远超过220毫米了,所以这个规定也没有道理。

  而王凤和则表示,对于电动车,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其到底是属于机动车,还是属于非机动车,而如果属于非机动车,则应该有相应的非机动性能,比如可以骑行等。他表示,新修改的标准是否会被审批,还需要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来决定。

  标准的背后是体制的冲突

  很显然,管理体制和标准化技术的滞后等因素已经成为阻碍电动车行业发展的瓶颈。一位专家告诉记者,要解决电动自行车的内扰,应尽快修订新的国家标准和完善现有标准,这样才能为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铺平道路。

  前不久,由中国经济报告课题组组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等部委参与的《轻型电动车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在北京公布了课题报告。

  倪捷认为:“该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轻型电动车这个概念。过去我们将自己称作电动自行车,这样的称呼不仅引发和传统自行车的冲突,还引出了业内‘轻摩化’的争论。如果能够将轻型电动车独立门户成为一个新产业,就会避免这些不必要的争论。”

  据悉,报告分析了轻型电动车产业与传统管理体制和标准之间冲突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现行的《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已经使用17年,属严重超龄标准;二是现行标准没有对轻型电动车进行定义和分类;三是标准化技术归口混乱,轻型电动车标准严重缺乏;四是《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存在技术问题。

  而针对轻型电动车产业标准化方面存在的迫切而突出的问题,以及行业内外要求加快推进该领域工作呼声日紧的情况,报告建议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尽快修订《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对轻型电动车进行合理定位。二是建立轻型电动车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顺标准制订关系。三是尽快制订急需标准,完善现有标准,为产业发展铺平道路。

作者:申明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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