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日,哥斯达黎加农畜部,动物卫生局颁布了《国家动物卫生局基本法》。本文件制定了管理动物卫生保护、兽医公共卫生和国家动物卫生局功能的法律。
第I章 通则;
第II章 行政组织;
第III章 材料来源;
第IV章 服务;
第V章 企业兽医控制;
第VI章 卫生及可追溯性;
第VII章 人畜共患病的监督、兽医控制及根除;
第VIII章 有机化畜牧生产;
第IX章 违规及处罚;
第X章 实施卫生措施。
该文件生效日期在2006年5月16日周二,第93号官方公报公布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