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啤酒制造业》等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及编号如下:
清洁生产标准 食用植物油工业(豆油和豆粕) HJ/T 184-2006
清洁生产标准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 (环氧乙烷/乙二醇) HJ/T 190-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 )查询。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