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对市场上销售、使用的低硫散煤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抽查合格率为74.8%,质量好于往年。
本次抽查的检验依据是今年7月15日发布、8月15日实施的北京市地方标准《低硫散煤及制品》。新标准对老标准在低硫散煤的指标上主要做了3点修改:一是在灰分和发热量指标上取消了A、B区之分(A区是指城八区及郊区城关镇,B区为除去A区以外的地区);二是灰分指标统一为不高于13%(老标准:A区不高于10%,B区不高于18%);三是提高了发热量指标,干燥基高位发热量不低于25MJ/kg(老标准:A区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24MJ/kg;B区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23MJ/kg)。新标准实施后,很多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此次检验项目为全硫、灰分两项指标。抽查涉及全市18个区县,共抽查了低硫散煤经销和使用单位512家的640种样品,经检验,合格479种。
不合格品主要问题是全硫和灰分超标。此次抽查全硫单项指标不合格的有25种,不合格率为3.9%,全硫、灰分两项指标均不合格的有68种,不合格率为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