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关于公开征集印制电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说明
为了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直接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一批印制电路领域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试点工作。工作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与范围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涉及印制电路的生产、研究、检测等业务的、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公开征集印制电路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优先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二、公开征集起草单位的国家标准项目及说明
本次公开征集起草单位的国家标准项目共计21项:
1.印制板总规范
2.印制电路术语
4.印制板制图
7.挠性印制板的鉴定和性能规范
8.高密度互连(HDI)层或板(IPC6016)的鉴定和性能规范
14.印制导线电阻测试方法
18.电子组装用连接材料.第1-1部分:电子组装中高质量内部互 连用焊料要求
19.电子组装用连接材料.第1-2部分:电子组装中高质量内部互连用焊膏要求
20.电子组装用连接材料.第1-3部分:电子组装中高质量内部互连用焊料合金和液态和非液态焊料要求
21.环境试验.第2-58部分:试验.试验Td:表面安装元器件用可焊性、耐金属化溶融和耐焊接热试验方法
三、工作程序
1、申请承担以上某项印制电路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须认真填写公开征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于2006年7月30日前报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承担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国家标准起草单位;
3、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确定后须向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标准立项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立项。
四、工作要求
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任务下达后,由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标准项目起草单位签订工作协议;
2、在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标准项目起草单位召集成立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原则上不少于3个单位),按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规定起草国家标准草案,工作组应具有行业代表性;
3、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派联络员与起草工作组联系,负责有关技术协调工作,并负责标准的审定工作;
4、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写入标准,如标准涉及专利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5、标准起草工作经费由起草单位承担,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拨发标准补助经费;
6、其它事项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法
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联系人:刘筠
电话:010-84029136
传真:010-64052144
地址:北京市安定门东大街1号 邮编:100007
电子邮件:liujun@cesi.ac.cn
附件1:
公开征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项目申报书
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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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办单位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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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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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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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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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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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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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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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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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意见: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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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技术水平及实验室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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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所曾承担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及参与的其它标准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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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技术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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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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