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公告,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列入新增CCC认证目录内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未获得CCC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CCC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距离这项规定的具体实施之日已经越来越近,而汽车零部件企业3C认证的具体实施脚步却并不快,一些企业考虑在规定实施之日前最后时刻申请认证。这样势必造成最后认证工作的积压,而一旦认证中出现问题后,将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到汽车产业链的正常循环。
对此,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汽车市场的国际化,汽车产业链日益壮大,为了避免影响零部件企业以及整个汽车产业链的正常运行,汽车零部件CCC认证工作需加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