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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购地产 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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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地产是近年来新兴的一个房地产品类。旅游地产从广义上讲可以包括全部与旅游有关的地产项目,可以是商业的,也可以是消费者购买自用的。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讲,旅游地产应是狭义的,就是消费者购买的具有旅游休闲功能的地产。从国内的旅游地产来讲,多数都是在新区域新开发的项目,即旅游地产所在的区域交通、服务等配套设施很多需要从头开始。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在购买旅游地产时既要面临购买传统地产时的产权、房屋质量等问题,还要面临养护成本难以确定、物业服务要求更高等新的问题。

  相当数量的购买旅游地产的消费者都是异地购买旅游地产,如北方的消费者购买南方的房子,中西部地区的消费者购买东部的房子。消费者往往是在地产所在地最好的季节去选购旅游地产的,因而会忽略一年四季的变化对房子居住舒适度的影响,如南方常住的居民之所以不在沿海一线建房,是因为虽然能天天看到海景,但是台风季节、冬季寒冷时生活很不方便,同时海风的腐蚀性也会对房屋寿命产生不利影响。

  当地原住居民之所以没有选择这些地区是考虑一年的整体生活的因素。购买旅游地产的消费者如果只是考虑在一个时间段内使用,这些困难可以克服,但是如果要常年居住,那就可能要面对一系列问题。旅游地产的好季节人满为患,其他季节无人光顾的特点使得很多经营者或不愿在此经营,或因员工不稳定造成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甚至出现淡季有钱也买不到服务,旺季则由实习生、勤工俭学的学生主打服务的尴尬局面。这种“钟摆”式的大环境不是消费者个体所能解决的。还有部分旅游地产对环境资源过度开发,而不是进行保护性开发。这些都造成消费者购买旅游地产后居住质量下降,购买目的难以实现。

  为推销旅游地产,有的开发商推出代出租,并保证年返租金的服务,有的开发商宣传长线投资等,面对市场有关旅游地产促销活动的各种信息,消费者难以鉴别判断。针对于旅游地产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方面。

  旅游地产仍是地产,有关开发商资质、合同、产权、物业等问题,消费者要按照对传统地产的要求严格对待。

  消费者应认识到旅游地产是一种高档的消费品,维护运营成本比一般的住宅要高得多,而使用率则可能低很多,对其使用功能、使用时间,消费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作者:刘霞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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