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甘肃省商务厅获悉,甘肃省商务厅已向全省各市州商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立即协调公安、工商、农牧、质监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所属屠宰企业进行一次肉品质量安全大检查。
甘肃省商务厅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立即协调公安、工商、农牧、质监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所属屠宰企业进行一次肉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生猪的来源情况,坚决杜绝含有“瘦肉精”的生猪进入屠宰厂;检查屠宰企业落实制度情况,看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生产,对发现加工制售含“瘦肉精”生猪产品、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检查屠宰市场秩序情况,对私屠滥宰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从3月下旬起,省商务厅将委托省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站,不定期对全省14个市(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重点检查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水分、挥发性盐基氮、汞等项目,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市、州检查整顿情况进行抽查。
另外,兰州市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日前就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格落实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要求各县区定点办和屠宰企业严把进厂验收、待宰检验、送宰检验三道关口,加强对“瘦肉精”的检测,经检验确认健康合格后的生猪,方可签发《宰前检验合格证明》,并注明货主、批次、头数,屠宰车间将凭证屠宰。要按照检验步骤,把好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胴体初验、复验与盖章等工作流程,确保检验准确无误。各屠宰企业要认真地开展自查工作,在自查中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和制度,规范屠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