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监局通过树立“职权法定,法无规定即禁止”的执法理念,建立“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法治质监建设的有效做法。
陕西省质监局始终把法治质监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依法监管作为法治质监建设的重要抓手,首先树立“职权法定,法无规定即禁止”的执法理念,强化依法监管的立法和制度体系建设。近年来共颁布两部地方性法规和一部地方政府规章,出台了以省政府名义下发的4个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质监局去年经过大量调研,出台了《陕西省质监局依法监管工作方案》,提出建设以法治质监为目标,以质监法规为主干,以政府规章为重点,以规范性文件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的依法监管体系的指导思想。
通过实践取得了阶段性实效,去年陕西省质监系统政风行风评议位次整体前移。陕西省质监局获省委“创佳评差”先进单位,宝鸡市质监局首次荣获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后,跻身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行列,西安市质监局、商洛市质监局等均被评为先进单位。
“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是该局进一步建设法治质监、实施依法监管提出的工作原则。要确保工作全面落实到位,该局强调了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质监部门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人才配置、财力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重视和加强。
加强立法和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四查四建”设活动。查决策、建程序,查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5个必经程序。查行为、建规范,查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依法监管和检验检测行为,各处室要建立健全自由裁量规范、行政行为规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和检验检测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查监督、建问责,重点查法治、行政、层级和内部监督,以及事前防范、事后监督是否到位,着力解决监督空白、不到位问题。查文件、建体系,全面清理所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加强对依法监管程序、过程、行为、结果的监督,依据“职权法定,法无规定即禁止”执法理念,用足、用活、用准、用到位现行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检查,要求各市局每月开展对辖区县区局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查,每季度陕西省质监局按照各单位报送的案件目录随机抽查2份案件进行评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局创建活动和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制定裁量权的裁量基准,规范全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分析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建立系统内技术机构岗位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对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抽查、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等委托行政行为的技术机构,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促进技术机构依法检验、程序规范、数据准确。
加强决策体制建设,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决策后评价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广泛性和合法性。
除此之外,该局还将在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加强新闻宣传、推进法制宣传方面建立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