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广西质监局稽查局在南宁市查获南宁市庆丰复合肥厂涉嫌生产假冒化肥150.4吨,货值金额20多万元。
另在该厂仓库还查获标注云南、河北、河南、广西等省(区)20多种不同规格型号、不同厂家的肥料包装袋18200多个。由于案情重大,广西质监局稽查局领导当即与南宁市公安局联系,要求公安提前介入,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派出数名公安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处。
在巡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南宁市庆丰复合肥厂正在生产标注为“大狮马”商标、“云南省普洱市配肥中心荣誉出品”,厂址标注为思茅北校工业区的复合肥料。
在成品仓库,巡查人员发现存放有大量新包装标注云南省普洱市配肥中心生产的“云兴”牌复合型肥料、“雄鹰”牌BB肥、“三立”牌甘蔗肥。
随后,执法人员在该厂办公室查出该厂3月份的销售台账和出厂放行条都写有“大狮马16-16-16”、“云兴15-8-7”的销售收据。在事实面前,涉嫌造假的王某和吕某辩称袋子是以前留下来的旧袋子,产品是半成品。
广西质监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厂的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并向云南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发出《协查函》,经云南省普洱市配肥中心证明,该中心没有委托南宁市庆丰复合肥厂进行加工生产,也没有注册过“大狮马”、 “三立”、 “雄鹰”、 “云兴”等商标。公安人员当场将该厂负责人王某和吕某带走调查,并将该厂的多盒证据材料和4台电脑进行了扣押。
目前,此案已经交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