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全面顺利实施,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一是创新基本药物质量抽验方式。根据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新特点,创新基本药物抽验方式,强化集中抽验配送企业所配送的基本药物,在基本药物的配送环节及早发现和消除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质量隐患,实现基本药物质量的源头控制。
二是强化基本药物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的监管档案。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监督药品购进渠道,将不按规定购进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通报给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处理。
三是推进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广泛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点,将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作为重点进行监测,全面评价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质量,并及时进行预警。
四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房监管。联合卫生主管部门,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药品质量管理能力,改善药品仓储设施设备。监督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加强基本药物的储存和养护,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