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吉林省农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对农安县人民医院、农安县宝华骨科医院、农安县实验中学、农安十中、农安县师范高中等24家医院和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同时还检查了15家托幼机构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检查中,绝大多数食堂餐饮单位都能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做好医院、学校、托幼机构餐饮服务工作,基本做到了餐饮服务许可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所用餐具及时消毒,对购进的与食品有关物品及时上帐登记,台帐有专人负责。但也有极少数餐饮单位法律意识不强,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对存在上述情况的餐饮单位,执法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向其主管部门做了通报。
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48人次,车辆98台次,下达执法文书件,提出整改及限期改进5家,目前均已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