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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饮料行业政策及标准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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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饮料行业在各项标准的制订和完善方面有新进展,果汁、茶饮料等子行业相关标准都在制订或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消费者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行业在整体质量上良性发展,各项标准的出现预示着我国饮料行业将逐渐走向规范化,但大部分标准都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完善,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浓缩果汁标准进入修改阶段

  4月从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传来消息,猕猴桃浓缩汁、葡萄浓缩汁和浓缩橙汁等浓缩果汁国家强制性标准已经进入修改阶段。

  消息称,猕猴桃浓缩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对猕猴桃浓缩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方面做了规定。凡是以新鲜、成熟适度的猕猴桃为原料,经榨汁、分离、浓缩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猕猴桃浓缩汁都适用该标准,但加糖类的猕猴桃浓缩汁除外。葡萄浓缩汁的国家标准则适用于新鲜、成熟的葡萄为原料,经压榨、沉淀、过滤、浓缩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浓缩葡萄汁。

  茶饮料国家标准开始进行征求意见

  近年来茶饮料风行起来,其发展速度位居各类饮料前列,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关于茶饮料生产和销售的国家标准。纵观饮料市场,红茶、绿茶、奶茶、果茶、花茶等各式各样的茶饮料数不胜数,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品名、标签不规范情况时有出现,市场亟待规范。因此,茶饮料标准很有制订、实施的必要。在日前结束的2006年中国茶、咖啡、植物饮料发展研讨会上,茶饮料国家标准进行了内部意见征求,并将在此基础上编写征求意见稿。在意见稿中茶饮料被这样定义:将茶叶用水浸泡,经抽提、过滤、澄清等工艺制成的茶汤、提取液、浓缩液、速溶茶,再加入水、糖液、酸味剂、食用香精、果汁、乳制品、植(谷)物的提取物等调制加工而成的液体饮料。茶饮料(茶汤)按原料茶叶的类型分为红茶饮料、绿茶饮料、乌龙茶饮料、花茶饮料、其他茶饮料等;调味茶饮料分为果汁、果味、奶茶、奶味、碳酸、其他调味茶饮料。意见稿对各类茶饮料的茶多酚、咖啡因、蛋白质、果汁含量等理化指标都做了具体规定。“低糖”茶饮料含糖量每100毫升应不大于4.5克;“无糖”茶饮料含糖量应小于0.5%。其他混合饮料,如果汁茶饮料、奶茶饮料等要明确标注果汁的加入量、蛋白质的含量。

  凉茶强制性标准进入终审阶段

  4月,倍受行业关注的广东省强制性凉茶标准进入终审阶段。

  自去年以来凉茶迅速在全国风靡,王老吉等领导品牌的大力拓市行动给整个凉茶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今年2月广东凉茶被列入粤港澳三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为凉茶在今后的良好发展打下了基础。如果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将进一步增强凉茶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市场逐渐成熟,规范亟待形成。作为进入凉茶主要产销地的广东首先开始制订凉茶标准,并在本月进入终审阶段。

  据了解,在该标准中将公布近200种适用于制作凉茶的中草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保护拥有80年以上历史的凉茶配方,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凉茶配方,将会配备专用术语,可作为宣传之用。如“王老吉”凉茶配方的专用术语为“清热解毒”,“下火”、“解毒”等术语该凉茶均可使用,其他不在“文化遗产”之列的均不可使用这些术语,而且也不能称为“凉茶”,只能改称为“植物提取饮料”等。预计下月该标准正式出台后,市场上将有一大部分“凉茶饮料”将改名为“植物提取饮料”。

  糖酒快讯市场分析中心认为,各项标准的制订对提高行业进入门槛,规范不良竞争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具体内容方面有的还不够详尽,如浓缩果汁标准如果进一步对农药残留并明确各种浓缩果汁的定义将更适于当前市场的发展。

作者:黄筱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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