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食用油产品生产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2010年4季度和2011年1季度,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用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各州、市质监局、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抽样和检验工作。抽查重点为在我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生产的食用油产品。
此次抽查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用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0版)的规定和相关产品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共抽查了昆明、曲靖、玉溪、文山、临沧5个州、市58家生产企业的77批次产品。有47家企业抽查样品全部合格,企业抽样合格率为81.0%;实物质量合格71批次,实物质量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2.2%;实物质量批量抽样合格率为94.1%;产品标签合格65批次,产品标签抽样合格率为84.4%;产品综合合格率为80.5%。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云南省质监局已责成各州、市质监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
下一步,云南省质监局将继续对全省食用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食用油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