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5日,宁夏检验检疫局与中宁县政府、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签署了《关于落实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促进扩大出口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检验检疫机构负监管责任”的进出口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搭建起“检政企”齐抓共管的质量安全管理平台,提高优势特色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从而进一步增强中宁县出口食品、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和壮大县域外贸经济发展水平。
中宁县农产品资源优势明显,枸杞、硒砂瓜、供港蔬菜、苹果及苹果汁等特色产业发展迅速。枸杞是中宁的代表和象征,产品远销23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占到全国的60%以上。为进一步发挥特色产业优势,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宁夏检验检疫局经过深入调研,与中宁县政府及辖区内4家主要农产品出口企业多次磋商并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地方政府对食品农产品安全负总责,大力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食品、农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承担监管责任,加强疫病疫情以及农残等指标的监测,促进企业提高安全卫生质量管理水平,指导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保障优势,帮助企业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作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诺做到恪守诚信、守法经营,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自检自控体系,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宁夏检验检疫局局长李新实在签字仪式上庄重承诺,宁夏检验检疫局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各项职责。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信息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对外窗口优势,针对中宁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了解国际市场信息,帮助企业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加工基地。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加强源头监管,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完善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促进中宁食品、农产品出口作出积极贡献。
中宁县县长左新波表示,中宁县政府将以此次为契机,把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作为全县农业发展的重点,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严格按照生产经营标准化、技术手段现代化、质量标准国际化的要求,支持龙头企业特别是外贸企业发展,加快建立“种植、加工、保鲜、储运、外销”一条龙的出口食品农产品产业链,努力打造出一批具有杞乡特色的国际食品农产品品牌;进一步完善技术规程,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管,加快建设一批标准高、规模大、特色鲜明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食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确保中宁县食品农产品出口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此次“检政企”三位一体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是对宁夏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的有益探索,对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与国际竞争力都具有积极意义。这一工作机制成熟后,将逐渐在全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