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到来了,各地组织的发布会、通报会一场接一场,公布的内容无非是上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打假案例等等。
而这样的事情绝非个例,如今的消费者权益日越来越热闹,各个商家都将其当成自我宣传的绝佳时机。商家载歌载舞,卖力吆喝,说自家商品货真价实,服务热情周到,消费者能放心选购等。消费者是一头雾水,既然商家都说在诚信经营,咋自己就没有感觉到呢?
消费者被商家称为“上帝”,按理讲,消费的过程应该是很惬意的,可如今作为“上帝”的不少消费者却当得很窝囊,在消费时经常遭遇各类纠纷、陷阱甚至是伤害。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坑客、宰客可谓不择手段,各种花招层出不穷,消费者没有火眼金睛,即便是小心翼翼也依旧是防不胜防,简直就成了花钱买罪受,一些问题投诉后也久拖不决,让人身心交瘁、苦不堪言。而“3·15”里商家大献殷勤,职能部门也特别主动,消费者终于有了一把扬眉吐气的感觉,可“3·15”一年才一次,节日一过,会不会各种烦心事又会卷土重来,消费者又得翘首以待下个“3·15”快点到来呢?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其实是个“洋节”,可如今在我们这里却弄得红红火火、声势浩大,这其实不是啥好事。说明消费者在除此之外的364天里都受尽了委屈和辛酸。若是“3·15”能成为“365”,顾客每天都能放心消费,万一遇到问题也能立马解决,“3·15”这天不再那么热闹甚至成为“此处略去”,那就说明商家真正尽到了诚信经营的义务,这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