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有关媒体报道省外部分企业使用废旧回收料生产加工饮用水罐的问题,为保障全州聚碳酸酯饮用水罐(俗称PC桶)和饮用水产品质量安全,云南省大理州质监局高度重视,居安思危,立即按照省局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州的聚碳酸酯饮用水罐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大理州质监局对州内唯一一家聚碳酸酯饮用水罐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监督检查规定》要求对聚碳酸酯饮用水罐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出厂检验制度及生产、检验、销售记录台帐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采购废旧回收料及使用废旧回收料生产,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同时执法人员还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样,样品已送至云南省质检院进行检验。
为防止不合格聚碳酸酯饮用水罐进入大理州市场,大理州质监局还对州内18家使用聚碳酸酯饮用水罐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检查,全州未发现使用劣质饮用水罐的违法行为,18家饮用水生产企业使用的水罐均为正规企业生产的获证产品,并且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循环使用的水罐进行破损检查和清洗消毒,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排查了全州饮用水生产加工环节的潜在风险,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饮用水生产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大理州质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