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有效性,湖北省黄石市质监局突出四项措施,以确保食品安全。
黄石市质监局四项措施分别为:一是严查无证生产行为,加强证后监管,积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杜绝无证生产;二是严查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行为,对无标准或使用过期作废标准生产加工食品的,坚决禁止生产和出厂销售;三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企业保证做到不制假售假、不使用非食用原料及回收食品做原料,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大对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物及成品的监管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禁用、限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生产假冒伪劣及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