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会检验检疫局正式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一通过不如实申报的手段取得检验检疫证单当事人依法作出了罚款人民币0.5434万元的处罚。
在“双打”专项行动中,该局通过调阅单证、询问当事人以及下厂核查等行动查明:新会某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不如实申报的手段,取得检验检疫证单,涉及出口货物为豆豉鲮鱼罐头600箱,货物总值港币12万余元。鉴于其行为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新会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了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