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贸易救济措施据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统计,2005年,美国对木制卧室家具、皱纹纸、冰冻或罐装暖水虾、薄页纸、镁、三氯异氰尿酸等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对中国出口产品新发起了4起反倾销调查,涉及艺术画布、金刚石锯片、文具纸和碳素及合金钢盘条四种产品,占其2005年新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的60.0%以上。此外,美还对石蜡蜡烛进行两项反规避调查,并对中国发起27起纺织品保障措施调查和1起涉及环状焊接钢管的特定产品保障措施调查。2005年美国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共涉及中国出口产品价值5.7亿美元。
与去年相比,尽管美国对中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有所减少,美国调查当局在实践中的不公平做法依然存在。
1.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1)继续拒绝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待遇截止到2005年底美国仍未能客观公正地认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由于美国政府的上述立场,中方出口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遭受严重损失。美国政府责任办公室《取消非市场经济地位方式将降低某些中国公司的反倾销税》的研究报告表明,美国在反倾销案件中,对中国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要比对市场经济国家公司征收的高出20%。这主要是由于对中国无权享受单独税率的公司适用了较高的统一税率。这些统一税率平均高达98%,比对不适用单独税率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所征收的平均税率高出六十个百分点。美方在2005年第16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已同意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加强实质性磋商。中方希望美方能从发展双方经贸关系的大局考虑,尽早与中方就此问题达成共识,给予中方出口企业公正待遇。
(2)市场导向行业和替代国问题①市场导向行业根据美国有关法律,在反倾销调查中,如应诉企业能够证明其行业符合市场导向行业标准,则美国商务部在确定其生产成本、计算倾销幅度时,可以使用该企业或产业自身的产品成本数据,而不采用替代国做法。然而实践中,美国商务部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予中国涉案企业市场导向行业地位。迄今,尚无中国应诉方成功申请到市场导向行业待遇。②替代国问题美国商务部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通常采用替代国数据来计算正常价值,以此来确定倾销幅度。实践中美国商务部通常以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等国为替代国候选国,并且经常因为印度的相关信息比较容易获得而最终选取印度作为替代国。在2005年做出初裁的艺术画布和金刚石锯片案中,美商务部均不顾案件实际情况,选择印度为替代国。③替代国生产要素价格的选取问题美国在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中,一般采用替代国价格计算产品的正常成本,从而计算出该公司的反倾销税率。当公司使用进口材料的时候,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美国商务部将采用公司的实际进口价格来计算该种材料的成本。由于该规定给予了美国商务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美国商务部在实践中有滥用自由裁量权之嫌,在大多数情况下采用对中国企业极为不公的替代国价格来确定产品的正常价值。艺术画布反倾销案中,其不顾中国应诉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印度进口棉布的价格作为替代价格,而非印度本地产棉布的价格,从而人为地提高了中国画布企业的倾销幅度。
(3)商务部2005年反倾销新政策自2005年1月以来,美国商务部陆续推出新政策以及新政策建议,为中国出口商应对美国反倾销调查设置了更多障碍,提高了应诉难度。
①新平均税率申请程序和捆绑税率政策2005年4月,美国商务部针对中国及其它非市场经济国家推出新政策:
第一,对希望获得平均税率的公司实行新的申请程序。新申请程序在时间要求上更为严格,限制了那些提交申请不完整或不充分的公司“改正”其申请的机会,问卷还要求出口商提供一些其很难获得的文件,如7501报关表等,并对提交文件的准确度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第二,对获得平均税率的公司实行“出口商和生产商捆绑”制度。已经获得平均税率的公司将不能出口其它更高税率公司生产的涉案产品。
以上两项政策赋予美国商务部更多的任意裁量权,增加应诉企业获得平均税率的难度,将对反倾销原审调查,乃至现行反倾销令的涉案产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产生重大影响。
②新抽样方法美国商务部在2005年10月针对中国产刹车盘案和加拿大软木案的年度行政复审中推出一项新的抽样方法,将在抽选强制应诉企业时采用一种所谓“销量概率法”的随机抽样方法。根据新方法,某些排名前几名的大企业不再百分之百被抽中,而被迫适用一个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平均税率。而那些完全没有准备好全程应诉的小公司则可能被随机抽中,并且这些公司可能因为资源不足,或根本不具备应对全程调查的条件,或者本身的成本和价格的原因,导致被判定高税率。而且,如果被抽中强制应诉的企业最终被判予全部或部分惩罚性税率的话,平均税率也将被大幅拉高。这将使众多企业的对美出口形势更为严峻,同时抽样的不确定性增加了贸易难度。
③进口材料的价值计算方法改变2005年5月开始,在美国国内产业的要求下,美国商务部提出其将修改对进口材料的价值计算方法,目前的方案为:如果该材料大部分是进口(即,进口比例为50%以上)的话,商务部将继续采用实际进口价格计算该材料的全部消耗。如果进口比例低于50%,商务部将仅对进口部分适用实际进口价格,而对国内采购部分适用替代国价格。但根据商务部此前的实践,通常进口比例达到15%~20%商务部就采用实际进口价格来计算该材料的全部消耗。这项新政策大大提高了比例要求,将使中国企业争取较低的反倾销税率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
④关于新出口商的法律修改,增加新出口商出口的难度一项修改新出口商相关规定的法案刚通过参议院的批准,该法案将在获得众议院的批准后生效。该法案将取消进口商从新出口商进口时缴纳反倾销税担保的做法,转而要求缴纳现金押金。这将使得新出口商争取出口时更加困难、成本大为增加。
尚在讨论的进口材料价值计算方法和修改后等待批准生效的出口商政策将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应诉和出口产生实质性影响,中方将密切关注它们的进展。
(4)归零方法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调查中裁定倾销幅度时,使用了归零方法。美方的这一计算方法已经被WTO裁决违反了WTO《反倾销协议》。中方认为,美方的做法损害了中国企业在WTO《反倾销协议》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