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山东省沂源县质监局结合全县质监工作实际,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
公开承诺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决策、命令和各项工作部署,正确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二是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杜绝不作为、缓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发生。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服务主动、热情、文明、规范。五是加强行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十不准、五公开”规定,进一步改进行风。
承诺内容将通过县电视台、沂源通讯、县政府网站和单位公开栏内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