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质检工作作出了“严于律己、高度负责”的重要指示,既是对质检工作提出的殷切希望,也是对质检人的最高要求,要坚持严于律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清风,树检验检疫的良好形象。
权力面前要如履薄冰。质检工作者肩负着守卫国门的使命,手中掌握着关系国家利益和形象的权力。因此,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时处处把权力当做一种责任、一种服务和一种承诺。要常怀律权之心,常思贻权之危,常查弄权之害,把权力转化为自重的标准、自省的镜子、自警的量尺、自励的动力,正确对待权力、公正行使权力、自觉约束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当前,就是要结合质检系统开展的“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树好检验检疫的良好形象。
诱惑面前要如临深渊。严于律己就要自觉做到诱惑面前坚持慎独,不因“人不知”而有任何放纵;坚持慎微,不因“恶小”而为之;坚持慎初,不因侥幸而把不住“第一次”;坚持慎交,不忘“交往中有政治,交往中有纪律”。检验检疫干部要以平常心态搞好对比对照,在外在与内在、表面与深入的对比中,算好“六笔账”,即算好“政治账”,看在大是大非上头脑清不清醒;算好“经济账”,看哪些是自己该得的,哪些是不义之财;算好“名誉账”,看自己的声誉受没受到影响,有没有损害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算好“亲情账”,看所做的是不是对得起亲人;算好“自由账”,看碰没碰到法律法规的高压线;算好“健康账”,看身心是否健康,心态阳光。只有把这些账算清楚了、算明白了,脚下的步子才能迈得更正确、更稳当、更踏实。
法规面前要如数家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廉政准则》是基本行为规范。必须深入学习、熟悉内容,切实用思想深处的法规“警戒线”时刻提醒自己,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监督面前要如释重负。畏法度者最快乐,有人监督是一种福气。我们不能把监督视为一种负担,应把它作为一种习惯。要加强企业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重点要利用好电台行风热线和政务公开这两个载体,进一步拓展监督的范围。
(作者系阜新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