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部门作为重要执法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的进出口企业,是否能做到廉洁从政直接关系到执法的公正性,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有利于强化检验检疫部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形成按制度办事、依法行政的有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建立起党员领导干部不想、不敢、不能贪的廉政“防火墙”。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党内法规,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行政权力行使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明确具体地提出了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地方不能去。因此,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是自己必须一字一句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质,做到熟读精通,牢记于心,从思想上筑牢“防火墙”,谨记“高压线”。二是要做好辅导,促进学。要采用举办讲座、演讲、参观典型案例和上党课等形式,使所有党员干部切实掌握颁布实施《廉政准则》的主要意义和八个严禁、五十二个“不准”的具体内容,不该想的不想,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得的坚决不伸手,慎重交友,远离各种诱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的执政理念,兢兢业业工作,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学习,快快乐乐生活。三是要形成带头学、深入学、认真学、自觉学和读书思廉、环境修炼、典型倡廉、亲情劝廉、制度保廉的良好氛围,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全面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的必修课。
“官不在高,无私则清;职不在重,不贪则廉”。领导干部手中拥有一定的权力,如何使用权利是对每个人的考验。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少数党员干部走上犯罪的道路,往往是从精神颓废、思想滑坡、党纪国法意识淡薄开始的,思想上不求进取、目光短浅、唯利是图,长期沉湎于腐朽思想,不学政治,执迷于搞权钱交易是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根源。检验检疫系统的工作人员手中握有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放行权、企业卫生注册审批等权力,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果检验检疫人员“吃、拿、卡、要、报”甚至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仅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素质,而且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给党和国家的形象抹黑。因此,作为一名检验检疫系统的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没有进出口企业的兴旺发达,就没有检验检疫的用武之地,也就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在为企业办事、为企业谋利益,为振兴国家、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上,必须使自己的行为置于法规和纪律的约束之下,必须注重小节,用理智驾驭感情,用党性规范言行,敢于喊出“向我看齐”的口号,洁身自好,廉洁自律,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
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导致腐败。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护栏,是关爱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的“防火墙”。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杜绝权力扩张和滥用,使权力的行使严格限制在党纪国法的范围内,自觉接受监督正是一剂“猛药”。作为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是加强个人党性修养的主要途径,是提升反腐倡廉能力的有效手段,必须在党内监督、党外监督和群众监督“三道防火墙”强有力的监督下,使权力得以“阳光运行”。同时,要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的监督,不仅要加强八小时工作时间内的监督,更要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仅要靠本级党组织的监督,而且要加大社会力量的监督,还要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吸取教训,找准方向,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廉政监督网络。
(作者单位:威海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