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快递服务已与老百姓的生活密不可分,快递服务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通常也因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纠纷。近日,北京市西城法院通过审理发现,快递公司提供服务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易引发纠纷。
一是快递不快。《快递业服务标准》对快递投递的服务时限均做明确规定,同城快递时限不超过24小时,异地时限不超过72小时。消费者为了保证时效性,通常选择以快递的形式运送急需物品或者特定意义的物品,因快递公司多数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误,从而引发快递服务诉讼。
二是先签字后验货。部分快递公司人员在送达物品时,要求收货人先签字后验货,由于收件人已先签字,一旦发生物品损坏等情况,快递公司通常以此为由拒不承担责任。
三是代收现象严重。部分快递公司人员在未经收件人或寄件人同意,也未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的情况下,通常交由收件人单位的门卫等人员签收转交,一旦物品损坏,消费者通常将快递公司作为被告进行诉讼,从而引发快递服务诉讼。
四是内部管理松散。国内民营快递公司通常以加盟的形式开设分公司,总公司对各地分公司的管理相对松散,各分公司通常因服务标准不统一,导致投递服务与承诺内容不符。出现纠纷后,各分公司之间相互推诿,快递公司内部没有明确的协调解决机制,从而引发快递服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