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进货价800元的瓷器竟标出23万元天价,这是发生在南宁陶瓷展销会上的怪事。在海口,一个标价18万元的“开光乌金碗”最后以1万元成交,买碗的千万别以为捡了个“大皮夹”,其实你又被“忽悠”了,这只碗价值不足千元。
经销商何以底气十足的将价值数百元的瓷器喊出几十万元的卖价?就是欺负绝大多数消费者不懂行、不识货。据业内知情人披露,这些身穿“天价服饰”的陶瓷都是普通甚至劣质瓷器,经销商的惯用伎俩有二:一是用没有名气的杂牌瓷冒充景德镇瓷,身价自然不菲;二是从景德镇低价大量购进变形、开裂、“长疱”的等外品,也就是行家们所说的“废瓷”,然后实施修补、打磨、上釉等工艺,摇身一变成了“高档精品”,这些经过精心包装“打扮”的所谓景德镇名瓷,保存不了几个月就会原形毕露。
笔者给这种商业欺骗行为取了个名叫做“技术欺诈”,其鲜明特点就是利用消费者缺乏专业技术,难于辨别真假好坏,从中牟取暴利。笔者记得10多年前去深圳出差,朋友传授经验,在深圳购物一定要“拦腰砍一半”。现在看来,这经验早就不适用了,你瞧,15万元的一只陶瓷碗最后降至1万元,这价已经砍到了“脚板底”,可商家仍然收获着9000多元的暴利,实在叫人瞠目结舌。
观察,“技术欺诈”主要发生在瓷器、钱币和古玩市场。去那里走一走就会发现,那些打扮成古色古香的“老古董”个个身价不凡,你若询问为何价格奇贵奇高?商家会绘声绘色地告诉你,这些“古董”如何具有珍藏价值和升值能力,听得众外行云里雾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若真买,十有八九被糊弄了,多掏了许多银子。
“技术欺诈”同样是商业欺诈行为,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防范“技术欺诈”主要靠消费者提高警惕,不“自投罗网”?当然是对的。可瓷器、古玩之类的商品文化和技术含量较高,需要专门的鉴别知识,一般消费者不具备这种能力,很显然消费者自我防线是非常脆弱的,很难逃脱“技术欺诈”设置的“陷阱”。
因此,打击“技术欺诈”主要靠政府管理部门强化市场督察,规范商业营销行为。现在市场上有一种现象令人担忧,瓷器、古玩等商品的定价没人管,成了商家的“自由裁量权”,可以毫无限制的随意标价。或许政府管理部门这么想,标价是商家的权力,消费者可以讨价还价。这就错了,商家可以将价格适当标高,但不能离谱,标价过于离奇,商品与价值严重背离,同样是侵权行为。将几百元的陶瓷标成几十万元的天价,有关部门不能视而不见,见而不管,需要对这些物品进行技术和价值鉴定,根据进货发票,规定合理的标价范围。防范和打击“技术欺诈”尚需各方通力合作。比如为展销会提供场馆的部门,不能只管出租场地,收取门票,还需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商品标价进行整顿、清理,以防消费者吃亏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