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铝合金建筑型材生产行为,保证产品质量。近日,湖北省黄石市质监局召开了全市铝合金建筑型材质量监管座谈会,全市铝合金建筑型材生产企业、黄石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科、黄石市质检所、大冶市质监局、大冶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科的负责人均参加了会议。黄石市质监局潘年松局长、柯尊强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
座谈会上,黄石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科负责人通报了全市铝合金建筑型材行业的现状和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布置了质量整改的措施。随后,会议进入讨论阶段,会场气氛热烈、发言踊跃,企业负责人谈感想认识,提疑问困惑,监管部门讲政策法规,答疑解惑,达到了统一思想、加强整治、谋划发展的目的。
黄石市拥有铝合金建筑型材生产企业13家,已发展成为中南地区最大的铝型材生产基地,形成了颇具规模的产业集群。近年来,由于包装标识混乱,使产品质量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企业大量生产低于建筑铝型材国标的“装饰铝型材”,但在市场上却按建筑铝型材销售,产品查执法部门查处,导致被查被罚,必须予以整治。
柯尊强副局长要求:一是停止使用装饰铝型材企业产品标准的标识。黄质监[2010]62号关于注销装饰铝型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通知已于2010年8月31号下发,标识不得使用,新的标识从2011年1月1日启用。二是严格铝合金建筑型材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凡是生产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5237-2008的规定,质监部门要通过定期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许可证年审等形式,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铝合金建筑型材的产品标识必须标有生产许可证号和“QS”标识。三是加强企业自律,企业要规范自身行为,按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切实改变目前标识混乱的局面,质监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使全市铝合金建筑型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潘年松局长强调: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全市铝合金建筑型材生产企业必须提档升级、规范生产,以良好的质量树立黄石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品牌。为此,对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将严肃查处;对需要质监部门服务的,将全力配合企业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