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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实施国内首例药品强制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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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武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16日宣布,对一种标示为“爱力根爱尔兰制药公司”生产的3个批次“帕利百”复方硫酸新霉素滴眼液,实施强制召回。据悉,这是武汉市实施违法药品强制召回制度后召回的第一例药品。

近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一家医药公司销售的标示“爱力根爱尔兰制药公司”生产的“帕利百”复方硫酸新霉素滴眼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有效期为两年,而该药品包装标识的有效期超出1个月。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存在这一问题的“帕利百”共3个批次,分别为E39903、E39909、E39499,规格均为5ml/支。

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因为国外药品一般标注“失效期”,而我国药品习惯标注“有效期”。由于该产品在印制中文包装时忽视了这一个细节,从而造成药品有效期无端多出一个月,给患者带来了健康隐患。
作者:佚名 来源:据新华社电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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