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是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公益性技术机构,主要承担本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和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和技术研究工作。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人员及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可适当放宽;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部门
类别 |
需求
部门 |
需求
岗位 |
专业
要求 |
学历 |
来源 |
需求人数 |
其他要求 |
管
理
部
门 |
办公室 |
文秘 |
中文、新闻、历史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或社会 |
1 |
文字能力较好 |
档案
管理 |
档案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或社会 |
1 |
中共党员 | ||
党委
办公室 |
党务 |
中文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或社会 |
1 |
中共党员、文字能力较好、有党务工作经验优先 | |
干部
人事处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或社会 |
1 |
中共党员、持人力资源上岗证者优先 | |
业
务
部
门 |
锅炉产品
监检室 |
检测 |
电气工程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社会 |
1 |
工程师及以上、有能效检测管理经验者优先 |
在用容器检验室 |
无损检测 |
无损检测
专业 |
硕士 |
应届 |
1 |
| |
容器产品监检室 |
检验 |
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社会 |
1 |
高级工程师 | |
气瓶阀门检测中心 |
研制及科研 |
电气控制或自动化专业 |
博士 |
应届 |
1 |
| |
标准翻译及检验 |
英语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或社会 |
1 |
有质量工程师及检验员证者优先 | ||
管道
检验室 |
检验 |
无损检测
专业 |
硕士 |
应届 |
1 |
有RT或UT二级证书者优先 | |
化学工业区分院 |
检验 |
化工机械或装备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 |
1 |
| |
电梯检验室、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价研究中心、游乐设施(含防爆)检验室 |
检验 |
机电一体化或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 |
8 |
| |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室 |
检验 |
电气或机械工程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 |
2 |
| |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室 |
检验 |
机械电气工程或车辆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 |
2 |
| |
检验 |
机械或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或社会 |
1 |
中级职称 | ||
业务
检验室 |
安全评价 |
安全工程
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社会 |
2 |
注册安全工程师、有安全评价经验者优先 |
三、招聘时间和方式
(一)招聘时间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通过“21世纪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1月上旬至1月中旬结束;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工作于5月底结束。
(二)招聘方式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管理部门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业务部门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方式。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0日。
1.报名管理部门岗位的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www.spta.gov.cn网站;
2.报名业务部门岗位的向本院干部人事处以邮件方式递送应聘材料,审查合格后,择优通知面试及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管理部门岗位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分数线将在www.spta.gov.cn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本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核对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审查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符合条件者将进入面试阶段,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五、面试的组织和内容
(一)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本院统一组织。由院领导、技术部门、人事部门、需求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二)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以主考官为主,其他考官可作补充性提问。
六、身体检查和考察
(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或考核、面试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排名靠前的组织到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合格者由本院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院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2653927
邮箱:wunn@sse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