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阳信县质监局组织对该县唯一一家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该企业使用非食品用变性淀粉加工肉制品的行为。
在检查中,一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通过向企业发出书面告知书,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是否使用非食品用变性淀粉加工肉制品的情况,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二是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人员对该企业认真开展了现场核查。重点检查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名称、来源和索票验证情况以及是否有使用非食品用变性淀粉加工肉制品,并对进厂原料进行查验、记录,核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三是加大宣传,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检查过程中,及时向企业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提高企业业主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