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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窗》国家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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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综合(2007)100号文《关于下达2007年第五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北京市建筑木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的《木门窗》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于近日在江苏省丹阳市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以及有关单位的领导,来自管理、设计、生产、科研、检测等单位的代表46人参加了会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展磊处长出席了会议,他就标准的重要性、紧迫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木门窗产品标准的编制起点要高,应广泛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通过标准化来规范和引导产品的生产,以此来带动我国建筑门窗行业的发展。要求与会人员一定要站在国家和行业发展的高度认真高效地开好标准审查会议。

  北京市建筑木材有限责任公司李清华董事长,大亚科技集团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康伯年总经理代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在会上发了言。

  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岚岚秘书长主持,会议成立了以吴盛富教授级高工为主任委员、班广生教授级高工为副主任委员的标准审查委员会。

  审查委员在听取了编制组对编制过程和主要技术内容的介绍后,逐条逐句地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该标准送审文件齐全、编制说明表述清晰,标准文本的编制符合GB/T 1.1—2009的规定。

  2.标准编制组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并广泛征求了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标准中所提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科学合理,与相关标准协调,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3.通过编制本标准,统一了对木门窗行业发展的认识,在促进我国木材加工行业、建筑节能事业发展的同时,为我国建筑木门窗设计、生产、使用提供了技术依据。

  4.该标准为我国首次制定木门窗产品国家标准,本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会议一致通过了该标准的审查,并希望编制单位按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部自动门车库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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