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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视在探索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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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科技日报》报道,国际电信联盟近日宣布,该组织新成立了一个名为“网络电视重点小组”的机构,以协调和推动全球网络电视(IPTV)标准的起草与制订。国际电信联盟表示,“网络电视重点小组”的工作是研究现有的资料,协调目前正在进行的各种标准制定工作,鼓励现存的各种系统实现兼容,以便广播、电视、通信和网络服务等各相关行业开拓业务。此前,来自全世界信息技术领域内大公司的120名代表曾召开会议,一致表示同意并支持国际电信联盟在网络电视国际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发挥协调作用。

标准制定

作为一个融合了电信和广电的3C业务,IPTV一直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次国际电信联盟开始着手制定IPTV的国际标准,必定会对IPTV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也早就开始了IPTV标准制定与开发研究工作。

2005年被称为中国IPTV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出了国内惟一一张IPTV牌照,牌照的拥有者——上海文广集团与上海电信合作,已经正式在上海推出了我国首个IPTV商业应用,覆盖人口达百万。

在标准制定方面,我国也行动得比较早。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专门成立了“IPTV特别任务组”,负责IPTV标准的制定工作。在IPTV标准中,最受关注的是其中音视频标准,参与竞争的主要有MEPG4、AVS、H.264以及VC-1等六大标准。虽然各个标准在2005年都已经通过了一审,但外界期盼和猜测的标准并没有在2005年如期出台。进入2006年,虽然也有专家认为今年会出台相关标准,但目前仍然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IPTV标准何时正式出台,我们也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相关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业内人士指出,任何标准的审查都要经历三稿三审,每次审查后也会根据相关建议进行修改。在对各项标准进行利弊权衡时,技术和专利是最受关注的两个因素。

“AVS与H.264有着同样的技术水平、统一的编码效率和同样的性能。而且因为AVS比H.264诞生的要晚,它比H.264更简洁,生产产品的成本更低。” AVS工作组秘书长黄铁军博士说。在对产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专利方面,MEPG技术的专利费比较高。AVS则是惟一一个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专利费也比较低。

模式探索

作为一种跨平台业务,IPTV涉及语音、数据、视像三类业务以及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类不同网络。IPTV最主要的特点在于它改变了传统、单向、广播式的媒体传播方式,给用户带来了真正实时的、交互式的体验,从而更好地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同时,IPTV创造的更重要的新价值在于其整体的IPTV产业链以及蕴藏着巨大创新空间和价值空间的产业生态环境。据预测,2007年以后,网络电视用户数将会急剧增长,到2009年,这个数字将达到1665万户,而我国网络电视的收益也将从2005年的3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67亿元,可见IPTV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如此巨大的市场前景自然会引来各方瞩目,标准之争的背后其实就是利益的博弈。如何调配电信运营商、广电的内容提供商以及终端生产商的利益是标准需要考虑的问题。目前广电系统比较倾向于MEPG4标准,因为,现有MEPG2格式的节目很容易升级。电信部门则倾向于H.264或AVS技术标准,因为它的图像质量更高。

“除标准外,目前中国IPTV产业的发展还面临很多问题,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将为创造一个充满生机的IPTV产业生态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易观国际分析师邱林说,“当前国内宽带网络能力有限,技术平台和硬件平台都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改善。 另外,数字版权管理的应用也是IPTV发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如果无法有效地保护视听内容提供者的版权利益,将影响IPTV的可持续发展。”

邱林认为,从运营商角度来看,中国的固网电信运营商,正遭遇发展瓶颈。尽管中国的宽带用户已达到3978万户,但是受“家庭用户PC保有量”的瓶颈制约,宽带用户发展速度减缓。而超过3亿的家庭电视用户为运营商发展宽带用户市场提供了契机。因此,IPTV的发展导致了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对用户的争夺。

作为一个成熟产业,广电产业链完善、商业模式清晰。但由于分发渠道的单一性和内容资源的独有性,广电产业链没有强有力的主导环节。而且,整个产业目前面临着网络分割、盈利模式单一、商业模式固化以及体制落后的问题。而且,目前国内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缓慢,远远落后于业界的原先预期。

市场跟进

  赛迪顾问电信分析师曹卫云告诉记者,目前给IPTV确定一个什么样的标准其实有点早。因为如何让利益各方能很好展开合作,走到一起开展业务,让IPTV业务能让消费者接受,才是目前IPTV的主要矛盾。所以IPTV目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各方如何合作整合,开创出一个合适的盈利模式。这需要企业本着合作与创新的态度,更需要国家宏观和微观政策的支持。现在的IPTV标准并不一定就是将来的标准,IPTV目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它的最终标准应该让IPTV业务在市场上自身发展时做出选择。

“国内IPTV产业的发展可以考虑以非视听类增值业务为突破点,在模式上有所创新和突破,这样才能有利于整个产业链的发展。”邱林进一步分析说。

作者:徐建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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