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即将开局,完成“十二五”时期各项发展目标,质检部门将承担更加繁重任务,面临的挑战也更大。为了服务科学发展,同时实现自身发展方式的转变,各级质监部门对当前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正在进行研究。其中,如何摆脱“运动式”、“救火式”执法方式,着力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其中一个热点话题。今天起推出专题报道,邀请基层局的领导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敬请关注。
用“四个延伸”改进执法
湖北鄂州市质监局局长 吴光银
今年以来,吴光银思考最多的问题就是如何结合鄂州实际,变“运动式”、“救火式”执法为“预警式”、“前瞻式”服务。他认为,真正摆脱“运动式”、“救火式”执法,落脚点是要加大服务力度、延伸监管触角、前移工作重心。“目前,我们探索的服务向一线延伸、工作向乡镇延伸、监管向细节延伸、执法向技术延伸的‘四个延伸’工作举措,使得执法案件明显减少。”
吴光银认为,“救火式”执法症结在于服务不到位,不注重事前防范、只注重事后处罚。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做到服务先行。他举例说,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该局重点在原材料进厂(场)把关、标准制定、计量仪器检定、特种设备安装、产品型式鉴定等方面做到“五个及时跟进”,最大限度减少了项目建设中违法行为。
“要改变‘运动式’执法,关键还在于重心下移。”他认为质监部门可以在乡镇一级设立质监服务中心,并安排监管员驻点,在提供法律和技术支撑的同时为质监工作打好前站、拾遗补缺、延伸触角。吴光银还提出要彻底改变以往“消防式”的执法,就必须关注焦点、抓好热点、把握重点、突出节点,把监管工作做实、做细。
“我们的执法工作离不开技术,要用技术引导才能提高效率,取得实效,促进规范。”吴光银强调,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注重技术力量的发挥,使其成为综合监管的手段之一,服务于科学监管。
强化责任 提高合力
河南南阳市质监局局长 朱萍
“稽查执法工作是质监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受经费、体制等方面的影响,存在随意到企业检查的‘运动式’工作方法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救火式’工作方式。近年来,我们对这一问题有一些深入思考,并探索出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执法打假的工作模式。”朱萍开门见山地说,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就必须从强化责任入手,改变传统的执法方式。
朱萍说,首先要树立执法为民的责任意识,其次是要落实打假责任制,再次就是要明确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比如,12365受理的举报投诉经领导签批后,视情况由市局稽查队或者交县级局办理,这既是稽查执法工作的重点,也是主要的案件来源,而不是‘运动式’出击,真正把辖区执法打假责任制落在实处。”
“要真正摆脱‘运动式’、‘救火式’执法方式,我认为还必须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执法打假合力。”朱萍认为,监管、稽查执法、检验检测3个环节的工作应实现互通互报。稽查机构在办理涉及“两大安全”、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重要案件时,应及时向业务科室和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案件办结后需要加强后续监管,督促企业整改规范,避免反复违法。业务科室和检验检测机构在监管、检验检测中发现违法案件,需要稽查机构配合支持的,稽查机构全力以赴,及早介入、及时查处。“只有形成合纵联横的监管机制,使执法打假工作不留死角和盲点,才能尽可能避免辖区发生突发性质量违法大案、要案,不采取或者少采取‘救火式’执法打假工作方式。”
在抓源头上用功
安徽宣城市质监局局长 吴国祥
在吴国祥看来,质监部门如何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救火式”执法,实现全面监管、长效监管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我们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发现,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坚持从源头发现问题、从源头开展监管、从源头消除隐患,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吴国祥说,开展行政执法就是为了加强质量监管,而要想建立一套长效机制,就必须将执法方式向抓源头转变。“我们一是改革食品监督抽查工作模式,由食品科定计划、稽查队抓抽样、质检所检盲样再到稽查队进行后处理、食品科做质量分析,确保监督抽查合理、有效。二是改革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管理,严格实施定检工作分级管理,全面加强定检过程控制。三是分片包干,调动社会方面的积极性开展联合监管。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的协管员和联络员机制,杜绝无证生产、无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