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民航局空管办了解到,今年以来,空管办共组织完成了7部行政许可规章和8部空管核心业务规章的修订和起草工作,目前我国民航空管有效规章达到18部,我国空管法规标准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空管法规标准的不断丰富和完善,为局方依法实施行业管理奠定了法律依据,也为运行单位依法运行、按章操作提供了规章支持。
据了解,7部行政许可规章已经颁发,内容涉及管制员、电信人员、气象人员、航空情报人员这四类空管人员的执照管理和气象探测环境管理、航空情报工作、空管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明年1月1日起将实施。其他8部业务规章已完成修订和拟制工作,正在完善和审核阶段。为配合规章的实施,空管办还组织拟定并下发了十余部规范性文件。此外,空管办今年组织研究制订了18部技术标准,目前已完成8部。
针对未来空管法规的建设,空管办还制定了《空管法规标准建设实施纲要》。纲要显示,2010年至2012年,将重点加快核心业务规章和行业管理规章的修订步伐,规范行政程序,明确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管理方式、完善执法手段,加快配套规范性文件和行业亟需的标准起草修订。2013年到2015年,继续推动加快上位法的制定修改;持续完善现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优化管理方式,完善技术细节;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跟随技术发展持续推动标准的修订制定。2015年后,民航空管法规标准将按照建设民航强国的战略部署,在体系上不断完善,在内容上全面充实和持续更新,全面适应民航强国战略发展的要求。空管法规体系达到民航事业发达国家的水平,制订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一些技术标准和建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