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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梅河口市质监局发挥职能努力做好“梅河大米”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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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秋粮收割的完成及新粮收购的陆续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梅河大米”进入了传统的生产高峰期。吉林省梅河口市质监局适时调整工作进度,深入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以此促进梅河大米产业的健康发展。

  梅河大米成功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共计有16家生产企业注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梅河口市质监局逐户对产品的生产环境,原粮的收购与管理,产品的标准符合性,产品名称的使用,产品标签标注的内容,专用标志的使用与管理,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出厂产品检验等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的同时,工作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发放了《食品安全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现场指导其完善管理制度,制做生产记录。对个别企业重生产、轻管理的现象及时予以说服教育,对其存在的问题限期责令改正。

  梅河口市历来重视梅河大米的保护工作,出台了《地理标志产品梅河大米管理办法》,成立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梅河大米保护领导小组,并且大力号召企业积极使用专用标志,每年都评选使用专用标志先进企业,给予物资奖励。但梅河大米的保护涉及面广、环节多,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单单依靠法律法规的约束远远不够,必须充分调动起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保护,才能实现保护的真正意义。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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