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强制性产品认证:改善信息不对称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在强制性产品认证过程中,代理人的信息优势与委托人的信息劣势形成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必然影响代理效果,即导致认证有效性的降低。认证相关方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共容利益对认证有效性产生重要的影响。提高认证有效性,关键是改善认证相关信息不对称,从而减少认证相关方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共容利益,达到提高认证有效性的目的。

改善信息不对称的具体措施如下:

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是降低信息搜寻成本的关键。首先,按照认证的特点建立和完善认证信息披露制及配套的信息传递制,提高认证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其次,建立完善的认证机构及其人员的诚信档案,加强认证诚信体系建设。最后,要加强认证相关方的信息沟通,做好认证相关方之间的信息传递工作,搞好认证信息资源共享。

加强约束。加大认证机构、被认证企业等认证相关方的违法成本是改善认证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为此,要加强法规的建设和实施,法规的实施机制是法规得以实施的保障。另外,与法规配套的微观制度既是实施法规的支撑,又是法规实施机制的组成部分。第三,加强对执法者的约束是实施机制的最重要的内容,要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者的规章制度,提高执法者的违法成本。第四,要加强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的监管,坚决打击买卖仿冒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证后监管的检查。

加强激励。约束是靠外力使人不敢发生投机行为,而激励能让人自觉地不愿发生投机行为。因此,在加强约束的同时,加强对认证相关方的激励是提高认证有效性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首先,结合认证的特点,加强激励机制的研究,加大激励力度,建立健全认证业绩考评机制。其次,制定严格具体细致的认证业绩考评标准。

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能改变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有利于打破认证机构和被认证企业之间的共容利益,是改善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措施。首先,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加强消费者协会的维权能力。其次,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从而促使认证机构和被认证企业减少投机行为。
作者:丁昌东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0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