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质量兴县”战略,进一步增强砀山县经济综合竞争力,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日前,安徽省砀山县正式出台了《砀山县“县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决定从2011年起设立“县长质量奖”。
“县长质量奖”是砀山县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获奖单位不超过3家。砀山县政府对每家获奖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并将奖金和评审经费列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县长质量奖”主要授予在砀山县登记注册,有广泛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工业生产(含农产品加工)、工程建设、服务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规模以上企业。如当年申报企业均不符合评审标准,该奖项将予以空缺。
“县长质量奖”评选领导与协调工作由“县长质量奖”评选委员会负责,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砀山县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