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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拟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某些芳香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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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大利卫生部2010年9月24日发布了G/TBT/N/ITA/19号通报。标题:技术法规草案规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脂肪族亚硝酸烷基酯、环或杂环及其异构体,以及混合成分或商品(芳香剂)”。

  该法令草案由5条组成,制定了意大利法律“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脂肪族亚硝酸烷基酯、环或杂环及其异构体,以及混合成分或消费商品”。同时进一步规定市场上不符合通报规定的物质、混合物和商品应当撤销,并且确定了卫生、管理、司法和邮政部门中负责监督和执行法令的人员。

  草案引用了法规(EC)No.1907/2007关于保护消费者和处罚违法行为的相关适用法律规定以处罚违反新措施的违法行为,并且根据指定注射医生的责任,规定废除国家卫生服务部门认可的机构治疗使用。通报的措施自法令在意大利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

  脂肪族亚硝酸烷基酯、环或杂环及其异构体物质,通常被叫做“芳香剂”,作为麻醉效果的吸入物质使用,销售无监管,尤其是在互联网上。

  芳香剂以许多商业名称和用途销售(如清洁剂、空气清新剂、性药)。吸入芳香剂后,观察到的短期效果持续30/40分钟,这可能伤害健康。观察到的主要短期效果有:高度兴奋、血管舒张、心率增加及血压暴跌、剧烈头痛和严重心律失常、丧失意识、鼻黏膜损坏。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WTO-TBT/SPS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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