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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业准入标准酝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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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一份内容详尽的中国石油业准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经由国土资源部起草完毕,并送达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办待批。根据这份准入意见,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各投资主体在进入石油业时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浙江省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长张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石油业庞大而坚固的垄断堡垒这次能向民营石油企业打开多大的门缝,是民营资本最为关注的问题。

据了解,此次国土资源部起草的石油业准入标准的文件,内容有20多条,详细地规定了石油业注册资本、专家人数、技术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最低准入门槛。据称,文件中对于民企准入的注册资本已经从最初的60亿元提高到了100亿元;另外,还要求企业的勘探高级工程师要占到技术人员的10%~20%。

张跃对记者表示,100亿元的注册资本对民营石油企业来说尽管有些高,但跳着脚还能够得着,因为江浙一带的民营企业现在已经很有实力,规模大的石油企业每年销售的成品油可达10万吨,年销售总额在10亿元以上,规模小的年销售额也达到数千万元。这些企业已经拥有了销售终端、完善的销售网络、较大库存容量、物流体系和码头资源等条件。在石油经营方面,以各种油品贸易为主,油业加工、油业科研为辅,有的还拥有自己的加油站、油库和专业码头。难以达到的标准主要是'高级工程师'一项。民营企业缺的就是这方面的人才,即使从国外请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这样的标准出台,对于民营石油企业来说,等于是'没有门时进不来,有了门也很难进来'。

张跃分析认为,这实际上还是缺乏放开的诚意,应该对标准再进行修改,不然民营石油企业依然处在不公平的竞争中。今年12月11日,我国将全面向外资放开成品油批发市场,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所以,国内企业不应该再分三六九等,这样才能迎接挑战。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化工报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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