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消息: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2006年2月17日连续发布了G/TBT/N/PHL/48、49、50号通报,内容涉及有关水泥制品国家标准。
G/TBT/N/PHL/48号通报,标题为:部颁管理法令No. 01,2006系列-硅酸盐水泥强制性菲律宾国家标准。G/TBT/N/PHL/49号通报,标题为:菲律宾国家标准(PNS)07:2005-硅酸盐水泥-规范。该通报详细说明了对5类硅酸盐水泥的要求,标准取消并代替了PNS 07:2000。G/TBT/N/PHL/50号通报,标题为:菲律宾国家标准 (PNS) 69:2005 -熔渣混合水凝水泥-规范。该规范适合于一般及特殊用途使用的硅酸盐水泥熔渣块或渣线的混合水凝水泥。标准取消并代替了PNS 69:1986。
以上3个标准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本法令在其公布在两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或菲律宾政府公告上之后15天生效。48、49号通报没有提意见截止日期,50号通报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