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克农11月25日要求全国海关全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进出境侵权违法行为。
李克农说,海关发现侵权货物涉嫌构成知识产权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提高刑事制裁对侵权违法分子的威慑,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李克农强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已成为了新形势下海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据了解,根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系统开展专项行动的方案,并对各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了12项具体要求,包括采取措施加大对进出境货物监管和查缉力度;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及时进行企业分类调整;设立举报热线等。
我国自1994年9月开始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以来,海关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数量逐年上升,2009年查获数量创历史最高纪录,全年共查获侵权货物6.6万批,扣留侵权商品2.8亿件,其中出口侵权货物2.79亿件,占99.96%。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水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肯定。在国内,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已经连续5年将中国海关评为“最有效率的执法部门”;在国际上,中国海关先后获得过世界海关组织和国际反假冒组织颁发的知识产权杰出执法机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