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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质监局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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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增加监管力量;加强技术建设,健全与青岛市重点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完善制度体系,构建法治质监;加强文化建设,使质监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加强。以提升人员整体素质、提升装备技术水平为着眼点,不断向正规化、现代化迈进,为推动质监工作“十二五”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检”是全国质检系统政治生活、质检实践的一件大事,将决定质检事业的发展和生命力。就质监部门而言,本质就是承担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近年来,全系统的法治工作逐步加强,但是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建设法治质监是质监部门的立身之本,是解决自身问题的根本之策。只有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在社会上才能立得住,遇到风险时才能挺得住。

  短短数言,体现出青岛市质监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检”的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总结“十一五”期间的工作经验,展望未来的事业发展,该局认为,要想构建法治质监,必须各项工作“有底、有数、有法、有制”,必须明确工作职责、打造工作流程,必须注重加强“队伍、技术、制度、文化”建设,必须走一条由制度化、规范化向正规化、现代化迈进的道路。

  构建法治质监,必须“有底、有数、有法、有制”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青岛市质监局局长王殿章把这一年看的非常重要。他说:“开局如何,至关重要。”2006年年初,该局党组提出在“有底、有数、有法、有制”(以下简称“四有”)的前提下开展工作。所谓有底,就是对自己的职能是什么,条件是什么,管理、执法、服务对象的情况如何,要有底;有数,就是对其运行和发展变化,要有数;有法,就是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完成任务,发现并解决问题,要有法;有制,就是要把行之有效经常使用的法形成制度。

  如何才能做到“四有”?努力做到“四有”对质监部门意味着什么?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走访了青岛市质监局各个机关处室以及技术机构。

  采访中记者发现,为了切实履行政府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职能,该局要求质监部门对监管范围内企业门类、种类、质量水平等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掌握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历史原因,2006年前的青岛质监系统混岗、混编问题突出,正式编制人员少,高学历者所占比例小,中年人所占比例偏大。这些问题不解决,将成为质监部门发挥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障碍。因此,必须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使之全情投入质监事业的发展壮大。同时,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涉及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技术规程等法律体系庞杂,对于法律体系的认识和掌握情况将直接决定质监部门依法履行职能的水平。最后,由于市和区(市)两级行政机关、两级法定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存在着职责不清、工作流程不畅、相互衔接不到位甚至缺位、越位等问题,因此,必须从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着手,为各部门各自履行职能并且充分配合做好质监本职工作奠定基础。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青岛市质监部门围绕质监部门的体制框架、作用、职能、工作宗旨等展开了大讨论活动,“晒出”制约质监事业发展的各种问题,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目前,青岛市质监局下设12个处室,14个区、市(分)局,1个直属执法机构,8个市局直属技术机构,38个区市分局所属技术机构。辖区内共有:食品获证企业1171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799家,3C认证企业439家,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企业115家,产品执行标准登记企业10328家,特种设备生产企业657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106家,特种设备56350台套,组织机构代码使用单位174181家。提供这组数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数字只对采访的这一刻负责,因为它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质监部门必须随时掌握这些变化着的数字,以备更好地开展工作。

  同时,该局研发了《质监法律法规实用大全06版》软件。该软件收集了2006年1月前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下属各部委发布的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共计300余个。软件包括综合类、计量类、标准化类、质量类、特种设备类、棉花纤维类、认证认可类、行政执法类、案例参考、司法解释、文书样本、政务公开12个模块,具有浏览、搜索、打印等多项功能。《质监法律法规实用大全06版》为企业、律师、质监工作者提供了必备的学习和查询工具。鉴于法律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完善,该局也将实时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更新该软件。

  青岛市质监局在全系统中广泛宣传普及新颁布或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人所得税法》、《劳动权益保障法》、《公司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泛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的活动,切实提高了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和广大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

  同时,他们注重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教育,制定了《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真正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

  构建法治质监,必须明确职责、打造流程,努力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实施

  2006年以来,青岛市质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明确工作职责、打造工作流程”工作,严格依据职责抓流程落实,有效规范了工作秩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首先,该局理顺法定行政执法主体、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和委托的行政执法主体三类执法主体,工作涉及法律法规规章114部,其中专业法律7部,行政法规15部,地方性法规6部,部门规章86部,确定484项法定职权,其中行政许可工作9项、行政处罚393项、行政强制13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69项,形成了《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依据汇编》。

  其次,以梳理执法依据为契机,打破法定职权和日常行政工作的界限,在全系统开展“落实三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机关、技术机构的工作职责。在理顺工作的同时,调整市局内设处室间交叉的工作22项,市局下放给各分局机关工作2项,下放给技术机构、学会协会工作13项,对上下两级执法稽查工作和检验检测工作的分工原则进行了界定,形成了《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职责汇编》。

  在此基础上,该局进一步开展确定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责任工作,并就主要工作内容打造工作流程。根据质监系统内设机构性质多样、情况复杂的实际情况,该局以充分试点的方式,确定了本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模式,历时5个半月最终编印并下发了20余万字的《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流程汇编》,圆满完成打造工作流程任务。汇编对市局机关、基层分局、技术机构、执法机构两级三块的岗位设置、岗位责任和工作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全系统共设置工作岗位145个,规范工作流程147个,实现了质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践行了“以流程管事”理念。

  2008年年底,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执法依据由114部修订为125部,法定职权由484项调整为530项,工作职责由524项调整合并为491项,工作流程由147个调整修改为153个。“明确职责、打造流程”工作,使干部职工明确了应该干什么、先干什么、后干什么、干中注意什么、应该怎样去干。各个工作岗位的职权和责任更加明确,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王殿章表示:“作为直接面对市场主体,拥有530项法定职权的监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对我们而言,更是责无旁贷。”

  据记者了解,下一步,该局将“明确职责,打造流程”作为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坚持下去,作为建设法治质监的重要制度和长远措施深化下去,并根据形势需要及时完善职责流程内容,使其不断适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有效履行质监职责的实际需要。

  构建法治质监,必须加强“四项”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十一五”期间,青岛市质监局党组提出加强“队伍、技术、制度、文化”四项建设的要求。5年的工作实践来看,此项工作切实增强了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在队伍建设方面,向科技要力量、向社会要力量、向政府要支持,激励员工开创性地开展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选准配强了各级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争取上级部门明确了稽查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通过竞争上岗选拔配备了区、市(分)局稽查队队长、副队长;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充实到质监干部队伍,为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队伍基础。截止到目前,青岛市质监系统编制1228人,其中公务员184人,比2006年的58人增加了217%。公务员队伍的不断充实、稽查人员参公管理身份的明确,为质监队伍建设和发展解决了难题,增添了活力。

  技术建设方面,在征得青岛市政府的支持下,青岛国家质检中心基地建设项目列入青岛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并于2006年12月19日取得批复立项。几年来,该局以国家中心“国内领先,可与国际接轨”,区市技术机构“满足基本需要,体现地方特色”为目标,国家质检中心由3个增加到7个,基地一期投入使用,二期项目批复立项,投资478万元建设了五市一区(分)局食品实验室,获批筹建皮革及制鞋产品、食品有害物质两个省级质检中心。目前初步形成了以国家质检中心为龙头,市县两级技术机构为主体的层次分明、资质完备、管理规范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今年11月17日,青岛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到国家质检中心基地视察时指出,国家质检中心基地项目一期建设交上了令人满意的答卷,他要求质监部门要建设一流的质检技术机构,突出青岛特色,与青岛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相一致,为国家整个检测体系作出贡献,担负责任。

  在制度建设上,该局建立完善了合法公正的运行制度,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社会预期。将执法为民,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建章立制。他们在青岛市率先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受到上级的肯定;制定并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坚持用一个标准、一个尺度审理各类案件,做到了公平公正合理;坚持法制监督制度,对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定期进行评查通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提高了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工作质量;严格落实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较好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在文化建设上,该局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塑造先进的质监文化;坚持履职尽责,打造过硬的质监品牌;无私奉献,弘扬奋发有为的质监精神;坚持服务至上,确立与时俱进的质监目标。该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的价值观念、奋斗目标、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逐步形成,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有力地推动了质监事业的发展和提升。截至目前,青岛市质监局“一切为了质量”的质监品牌全面叫响,“爱心、用心、细心、责任心”的质监精神深入人心,“保障安全靠得住,提供服务信得过”的质监目标基本确立。

  构建法治质监,必须树立正规化、现代化理念,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上水平

  2010年年初,青岛市质监局党组根据质监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推动质监事业向正规化、现代化迈进”的目标。这是该局党组在总结近几年质监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质监,促进质监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的又一重要部署。

  以提升人员整体素质为着眼点,深入抓好正规化建设。正规化是对全体质监人履职行为的要求与评价,是以人为主要对象的,是规范行为、整顿秩序、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减少失误的保证。正规化建设总结起来就是九个“牵引”,即以加强党建为牵引,推动组织建设正规化;以警示教育为牵引,推进廉政建设正规化;以提升能力为牵引,推动队伍建设正规化;以落实流程为牵引,推进工作秩序正规化;以整治环境为牵引,推进办公秩序正规化;以“双基”建设为牵引,推进基层建设正规化;以落实标准为牵引,推进业务管理正规化;以落实规章为牵引,推进后勤管理正规化;以规范言行为牵引,推进个人举止正规化。

  以提升装备技术水平为着眼点,深入抓好现代化建设。质监事业的现代化,核心是装备、技术的现代化,其总体要求是以基层实验室建设为基础,实现基础技术现代化;以国家中心基地建设为标志,实现高端技术现代化;以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为引领,实现信息平台现代化;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实现知识技能现代化。

  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是青岛市质监局党组在质监事业发展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内涵非常丰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正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以“两化”理念为引领,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上水平。首先以正规化理念引领依法行政工作。在建设法治质监中,以正规化为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法定职责、法定程序规范本职工作行为,做到讲“法言”、说“法语”,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和分析问题,用法律法规来指导和规范工作行为,依法办事,秉公执法,确保工作经得起法律的衡量和历史的检验。其次,要以现代化理念引领依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工作理念的现代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正是工作理念现代化的具体体现。要将依法行政这一理念,深化到每名干部职工的心中、脑中,落实到行动中,将依法行政由被动变为主动,由主动变为自动。同时,要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等现代信息手段,增大技术含量,使法治质监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尽快步入正规化、现代化轨道。

  就在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青岛市质监局立即行动起来,一方面传达质检总局党组确定的建设“法治质检”的重大决策,认真学习建设“法治质检”、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另一方面积极总结已有工作基础,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提出了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作为,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采访即将结束的时候,青岛市质监局为记者提供了几个体现出该局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质监的案例。2008年,该局制定出台的《青岛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管理规定》政府规章,实现了青岛市质监地方立法的突破。经过多处调研,反复征求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到草案稿送审,结合青岛地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实际,该局历时近一年时间起草的《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已于2010年11月23日由青岛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它公布实施后,将有效解决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使用、检验维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10年,该局还承担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地方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做好了立法的准备工作,拟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推进情况,适时启动立法工作。同时,该局今年还将《青岛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政府规章上报政府法制办作为2011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新闻链接

  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十一五”期间,青岛市质监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打造“一切为了质量”的质监品牌,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步。

  ——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全市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定检合格率,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从79.77%、95.55%,71.48%,提高到93.30%、98.47%,97.02%,分别提高13.53、2.92,25.54个百分点。

  ——品牌创建工作成绩显著。全市累计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奖5个、中国世界名牌2个、中国名牌68个,分别占全国总数的8.1%、20%、3.5%;获得省长质量奖5个、山东名牌272个、山东服务名牌50个,分别占全省总数的33.3%、17.47%、19.01%,对青岛打造“品牌之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标准引领作用日益明显。全市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1家,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家、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13家,居全国同类城市之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8项,国家标准300余项;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12项;承担国家标准公益性科研项目5个,占山东省的56%,有效增强了青岛市企业在标准领域的话语权,提升了核心竞争力。

  ——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健全。国家质检中心由3个发展到7个,居全国同类城市之首;实验室面积由1.99万平米增加到5.97万平米,增长200%;实验室仪器设备原值由3599万元增加到14588万元,增长305%,初步形成了以国家质检中心为龙头,市、县两级技术机构为主体的层次分明、资质完备、管理规范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质监系统荣誉逐年增多。先后获得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单位、山东省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奥帆赛残奥帆赛突出贡献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依法行政先进集体等荣誉40余项。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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