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践行“阳光执法”,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行政执法的科学性,继去年福州市质监局、将乐县质监局等单位试点开展“开门审案”之后,福建省质监系统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开门审案”工作的热潮,目前全系统已有7个设区市局,41个县级局开展了开门审案工作,福州、三明、宁德质监系统100%开展“开门审案”。
11月11日下午,泉州市质监局组织召开了一场“开门审案”现场会,公开审理一起未经许可从事桶装饮用水的生产活动且伪造厂名案,并邀请泉州市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检察院等部门专家和民评代表到会观摩监督。案审会上,案件承办人员首先介绍了案情、调查取证过程、证据材料收集情况。与会案审委员和专家就案件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发表意见,针对本案涉及的无证生产和伪造厂名两个违法行为的竞合、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涉案生产工具设备的处置等主要问题提出观点。与会专家代表一致认为,“开门审案”是推行“阳光执法”的有益尝试与成功探索,该局“阳光执法”探索走在了全市执法办案的前列。此次“开门审案” 的成功举办,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水平和行政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权威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1月17日,柘荣县质监局召开“开门审案”会议,至此,宁德市质监系统9个县级局均已尝试举行了“开门审案”,标志着该项工作已全面铺开,并将逐步迈入常态化。今年以来,宁德市质监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及时督促,全市质监系统“开门审案”工作高效推进,共“开门”审理案件19起,有效增强了质监工作和行政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促进了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与肯定,收效良好。下一步,宁德市质监系统将进一步深化“开门审案”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着力打造“阳光质监”、“和谐质监”。
11月17日上午,漳州市质监局举行了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研讨会,邀请了漳州市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以及芗城区法院、纪检委等部门的领导和法律专家参加。这是漳州市质监局为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透明度的又一举措。此次“开门审案”研讨会采用“全程说理”的方式,对一起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肉粉松产品且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及质量标志的行政案件进行讨论和审理。在办案人员介绍案情并提出处罚建议意见后,与会领导和法律专家就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违法行为定性及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否合理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看法,经过一番充分而热烈的讨论,会议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与会领导和法律专家对该局“开门审案”的作法表示充分肯定,认为举行“开门审案”研讨会,不仅可以提高质监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实现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树立质监部门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形象,而且可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和偏见,实现行政处罚阳光操作。
近日,三明市质监局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会,对3起涉及低压电器、饮用水、节能减排计量器具案件进行开门审案。三明市人大、三明市政协、三明市中级法院、三明市检察院、三明市公安局、三明市法制办、三明市效能办等单位法律专家和代表应邀参加。
公开审理会上,案件承办人员通过幻灯片、实物资料等形式介绍案情并提出处罚建议意见。之后,与会案审委员和专家就案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违法行为定性及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看法;特别是针对低压电器属于无证生产还是扩展生产违法行为的定性、未按法定条件生产饮用水所涉及的生产工具的处理、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安装锅炉节能减排计量器具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最后经过案审会合议,形成最终的处罚决定。
与会专家对三明市质监局实行开门审案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三明市质监局推行的“开门审案”作为“阳光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程序新颖流畅,办案公开透明,有效地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树立质监部门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良好社会形象。值得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中大力推广。
同时,平潭、永泰、周宁、浦城、宁化、顺昌、长汀、漳平、明溪、邵武、安溪等县(市)质监局也纷纷积极响应试点“开门审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