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2010年11月下旬,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公安厅、工信委、工商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对各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通过深入了解和督查全区2009年9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各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此次督查行动分为6个督查组,赴14个市进行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实地检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情况;联合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假药的大案要案情况;联合开展整治采购使用假疫苗行为情况;联合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情况;开展整治药品非法添加化学物质行为情况;开展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专项整治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医药产业政策、规划及实施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情况;执行药品质量标准及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情况;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情况。
自2009年9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广西自治区成立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14个职能部门组成的广西自治区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厅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14个市、75个县(市)相应建立了相应机制,全区基本形成了多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格局。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5个厅局在全区实施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13个厅局实施了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以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百日集中整治大行动。全区共检查涉药单位68130家次,立案2629件,涉及违法货品价值118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54万元,捣毁网络、邮寄、销售假药各类窝点10个,查处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766批次,对79个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实行在全区范围内暂停其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效地强化了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净化了广西医药市场秩序,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