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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验检疫局全力推进法治检验检疫建设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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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3日,在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当广东检验检疫局局长李延辉从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手里接过被广东省委命名的“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的牌匾时,感到由衷的欣慰和自豪。因为这不是一块普通的牌匾,在牌匾的背后,凝聚着广东检验检疫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心血、汗水和智慧,是广东检验检疫局党组多年来重视法制建设、依法治检、依法施检工作的结晶,这是广东检验检疫局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后的又一个重要荣誉,也是唯一的中直驻粤正厅级单位获此殊荣。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2010年5月6日,一场特殊的广东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在该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广东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济济一堂,听取该局法律顾问暨南大学副教授刘文静的专题讲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预判与风险防范》。

  在此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上,广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延辉与机关干部一起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就广东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出要求。她强调,局党组决定举办这次依法行政讲座,目的就是要通过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调动全系统广大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建设法治检验检疫机关的步伐。广东局各级机构及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高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定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意识,科学高效地履行检验检疫职责。

  建设法治质检,是国家质检总局党组的重大决策,是全系统共同推进的重要任务,对提升质检水平、服务科学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党组部署,广东局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法制体系为目标,紧密围绕检验检疫各项中心任务,深化普法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法制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法治检验检疫”作为全系统的统一认识付诸行动,推动了广东检验检疫依法行政迈上了新台阶。

  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广东局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李延辉局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为成员单位,并将办公室设在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依法行政具体实施工作。

  该局党组首先把学法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用法,促使各级领导在处理各项重大问题中,由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方式转变,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为更好的方便企业,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经广东局党组研究决策,该局把行政审批工作从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成立了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受理局本部负责的、需直接面向管理相对人的行政许可、备案、审核、发证以及相关咨询等业务,实现了统一受理、统一送达、规范运作的“一站式”管理。

  根据全系统人员多、分布广的特点,该局坚持狠抓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了分级培训的方式,由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到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重点学,再到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学,通过分层次、以点带面的培训方式,切实做到了不留死角。一是要求各分支局要邀请法律专家、顾问、学者举行法制专题讲座,学习研讨与检验检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二是在岗执法人员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律培训,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至少为本单位执法人员上1次法制培训课;三是处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前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之一。在全国质检系统《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全国质检系统法律知识竞赛中,广东局分别获得了一等奖、第二名佳绩;在质检法制征文活动中,获得“优秀参加奖”和“优秀推荐奖”,8篇论文获“优秀论文奖”。目前,广东局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以及执法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为推进广东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对外注重面向管理相对人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定期举办咨询活动、讲座、座谈会、送法上门等多种方式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必要的培训,帮助企业了解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2009年9~12月,该局联合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抓质量保增长,树信心促发展”为主题的检验检疫服务外贸政策宣讲系列活动,广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黎庆翔等亲自宣讲,共举办各种宣传会229场,参加会议的企业达1.4万家,企业参加人次约2.4万,发放宣讲材料10万余份,发放调查问卷6500余份,收集意见和建议近700条。针对广东外贸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遇到的热点、难点等相关问题,通过向企业“面对面”宣传讲解检验检疫服务外贸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熟悉了解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促进广东产业转型升级。

  紧紧围绕检验检疫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广东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与形势需要相结合、与业务需要相结合、与企业需要相结合,以普法管理推动依法行政,以依法行政促进普法管理,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2009年,该局被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授予“广东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执法依据进一步理顺

  依法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正如广东局局长李延辉所强调:我们要时时刻刻绷紧“合法性”这根弦,在开展任何检验检疫工作的时候都要问问自己,“这样做合不合法?违不违规?”。建设法治检验检疫,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广东局率先在建立行政行为合法性预判制度方面迈出步伐。

  该局从源头抓起,首先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始着手,以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基础,组织梳理了现有的执法依据,开展了法制审查工作,启动了业务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使得执法依据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

  加大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该局及时清理了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互之间存在矛盾冲突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规范的协调统一,收集并在局内网发布了2008年度由广东局制发或广东局与省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业务规范性文件约91份。

  严格执行业务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法制工作部门强化对业务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加强业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立法法》的有关原则,对56份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审核意见,防止不合法、不合理的规定出台。制定了《广东检验检疫局业务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规定》,明确了实施后评估的原则、范围、内容、操作程序等多项工作,为开展好业务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为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职能落到实处,从而有效落实“工作质量是检验检疫的生命线”的要求,广东局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体系。建立健全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应急处置预案,确定了以常态业务管理和应急业务管理机制为框架的广东局业务管理长效机制;制订了《广东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操作规程》,明确行政处罚操作程序,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更详细具体、更具操作性的工作规范;配合“全申报”工作的开展下发了《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申报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申报管理。各分支局针对辖区内高风险的敏感产品及重点企业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规范。如肇庆局制定了《肇庆局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管理细则》等工作规范;花都局制定了《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监督检查制度》等20多项工作规范。

  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制定《广东检验检疫局服务窗口建设管理规定》,加强服务窗口建设,规范相关运作。进一步完善审批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审批中心值岗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工作作风。收集、整理、印制审批中心各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共8种14000份,方便申请人免费取阅。开展了行政许可专项自查活动,通过自查达到查找问题与落实整改相结合的目的。

  开展法律研究,服务依法行政。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研究,合理评估和预测决策结果,有效防范风险。加大法律调查研究力度,通过认真收集,深入研究当前检验检疫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新形势下检验检疫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提高法制工作的预见性、有效性,有效指导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探索建立岗位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引入法律专业人员,切实保障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合理合法开展。其中要求副厅级分支局必须要设置公职律师岗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各分支局法制工作部门至少要配置一名法律专业人员或具备法律执业资格人员;法制工作任务较重的分支局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施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

  按照广东局党组要求,广东局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今后广东局发布的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相关部门在组织制订过程中要及时与法制工作部门沟通协调;文件制订完成后,交由法制工作部门组织进行合法性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再提交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局努力探索建立“广东模式”的行政行为合法性预判制度,创造了新鲜经验。

  执法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走近处于试运行阶段的广东局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可以直观感受到为让人民群众更直接地监督检验检疫行为,广东局在提高检验检疫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方面的不懈努力。

  今年以来,广东局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先行先试,先走一步,在全国较早地建成出入境检验检疫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实现了与广东质监局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的对接,做到了“统一的平台、统一的数据库和统一的工作制度”。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具有投诉举报、业务咨询、监控分析、指挥决策、协调处置五大功能,同时还有庞大的企业及产品质量信息库、业务监管信息系统在后台做支撑,将在质检系统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提高执法效能工作中发挥巨大作用。

  作为执法部门,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检验检疫的形象,广东局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以建章立制为基础,以监督检查、行政复议为主要方式,以执法稽查、过错追究为重点的法制监督机制,规范法治检验检疫运行机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该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执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强化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工作研讨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应诉机制,及时按照法律规定应诉。特别是针对行政诉讼案件,认真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和业务骨干研究案情,对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研究,并提出纠正措施,有效维护了检验检疫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由于违法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并注重集体决策和案件审理,近5年来提起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为2宗,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诉讼案4宗,均判决胜诉,有效地维护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在建议提案办理方面,该局将办好建议提案作为推动和改进检验检疫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2009年全年办理人大、政协会议交办的建议提案《关于加强我省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主办)》等共8件,按时答复率100%,代表和委员满意率100%,形成了“份份有人办、级级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良好局面。

  广东局将工作质量检查作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有力手段,做到年年进行工作质量检查,年年都有新创举,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在全省开展了政策大宣讲、企业大走访、服务大提升、工作质量大检查“四大活动”,广东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领7个工作组深入一线和企业,进行宣讲咨询1426场次,企业参加人数8万多人,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梳理企业意见10大类共119条,现场解决企业实际问题64条,对其余涉及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逐一限时给予企业明确的答复。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在全系统率先成立执法稽查大队,先后制定实施了《对外稽查工作规范》、《对内稽查工作规范》、《业务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确立了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普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上级对下级督查与下级对上级督查相结合、督查与自查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行政监督与党纪政纪监督相结合的“七结合”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构建了包括数据监控机制、视频监控机制、稽查情报机制、稽查预案机制、案件预审机制、内部管理机制、稽查保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跨区域稽查合作机制、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在内的十大机制组成的执法稽查运作框架。与广东省公安厅建立了协作执法机制,启动了泛珠三角9省区12个检验检疫局执法稽查合作平台,初步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广东检验检疫局特色、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执法稽查工作模式,确保工作合法有效、全方位、可持续性发展。

  紧密结合业务工作

  执法成效服务外贸水平明显提高

  2009年,广东局查实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案件1501宗,涉案货值约1.89亿元,罚没金额约387.19万元;打掉制售假收费收据黑窝点5个,收缴假印章42枚,查获假收费收据454份,有9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前所未有成绩的背后是非常的付出。近年来,广东检验检疫人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同时,正确理解和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明显增强,执法效果明显扩大,有效地维护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特别是针对去年辖区内一些不法企业、中介公司买卖、伪造和变造检验检疫单证,瞒报、调换、夹带未经检验合格商品出口等扰乱检验检疫秩序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处罚了一批涉案企业,移送了一批涉案人员。通过与深圳、珠海检验检疫局签订三地合作备忘录,与广东省技术监督、公安厅、海关等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等方式,提高了查处违法案件的效率,增强了打击逃漏检、买卖检验检疫单证等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为的威慑力。据统计,2006年至2009年,共实施行政处罚5058宗,涉案金额11亿元,处罚金额1952万元。在协助打私和整规工作中,检查冷库及储藏点2000多个,查获各类非法入境冻品5000余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入境废物近万吨,打击走私案件涉案货值超过5000多万元。

  广东局把法制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使法制与检验检疫业务两方面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率先在口岸截获和检出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为广东疫情防控工作赢得了时间、赢得了主动。加强了对供港澳鲜活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清理检查出口农产品注册企业1796家,率先开展了活猪注册场甲型H1N1病毒监测工作,2009年全年共检验检疫供港澳食品近20万批,货值15.1亿美元,同比增长10.6%,保障了供港澳鲜活商品的质量安全。

  通过推进依法行政,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了寓把关于服务之中的观念,充分发挥职能和检验检疫技术、信息优势,服务外贸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近些年来,坚决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制定实施了《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服务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意见》等8个文件、73条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广东外向型经济整体质量的提升。全面开展危机服务,推行了现场办公、驻厂检验、一对一帮扶、一企一策等制度,深入开展政策大宣讲、企业大走访、服务大提升等活动,为8万多名企业人员举办宣讲咨询1426场,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走访外贸企业67家,现场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全力帮扶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开通了与省政府“广东易发网”链通的“标准与技术法规信息快车”、及“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网站”两个信息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技术标准信息服务达18万人次;成功应对国外官方机构检查17次,为确保广东产品走出国门奠定了基础。全力以赴帮扶企业扩大出口,积极帮助出口企业开拓中东、非洲、南美、东欧等新兴市场,辖区全年仅出口非洲工业产品就达5000多批、约3亿美元。

  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广东局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能力。广东局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提出的“依法治检、科技兴检、人才强检”的总体要求,努力为全面推进检验检疫法制建设,提高检验检疫法制素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工作,促进外经贸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刘沛国 陈滟 李志强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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