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09年8月1日实施以来,江苏检验检疫局抓住“三个结合”,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结合建设大质检文化、大质量工作机制和质量提升活动,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二是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和企业发展实际,落实检验监管措施和要求,促进了检验监管水平的提升;三是结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需求,落实检验检疫业务模式改革,促进了服务能力和服务层次的提升。
多措并举,确保新《办法》全面推进落实
江苏检验检疫局紧密结合服务企业系列活动,针对政府、企业、公众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利用会议、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阶段向社会宣传新《办法》。江苏省共组织宣传170余场次,参加企业8100多家。
推行出口产业集聚监管示范区是江苏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的特色工作之一,集聚区工作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江苏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产业集聚监管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区内全面推行分类管理,监管示范区内分类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全省范围分类管理工作的推进起到了以点带面,很好的牵头引领作用。
江苏检验检疫局研究开发的“出口工业产品分类管理检验监管信息系统”,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通过信息手段实现“管产品、管企业、管自身”三方面目的。管产品,通过建立以HS编码为主轴、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产品库,实现将产品质量状况实时收集、整理、反馈,确保产品风险等级动态管理的科学合理。管企业,通过建立内容丰富、操作简便、共享性好的企业库,及时掌控企业质量信誉保证能力并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自动产生相应的检验监管措施和产品抽查指令。管自身,以信息化手段为一线检务、检验检疫人员提供了相关工作要求提示,强化对一线检验检疫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执法督察。
目标明确,分类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新《办法》的贯彻落实得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高度评价。苏州等多个地级市政府领导高度肯定了检验检疫业务改革创新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无锡地方政府将分类管理的工作要求纳入地方开放型经济考核指标体系。
新《办法》对企业自身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质量管理能力差、信用程度差的企业实施严密监管、特殊监管,促使企业重视生产条件的改善,检测能力的提高,人员素质的提高,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从根本上促进出口产品质量的提高。
通过贯彻落实新《办法》,将企业信用情况作为企业分类评定标准的第一要素,从而使辖区质量保证能力强、信用程度高的企业享受到便捷的通关条件,出口速度大大加快,得到更大的便利和实惠。
狠抓落实,切实把分类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苦练内功,进一步提高检验人员的监管能力。为尽快适应分类管理检验监管工作需要,江苏检验检疫局加大各类监管知识的培训力度,努力使每个检验员都成为既懂管理、又会检验、检测的复合型人才。
奖惩并举,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管理。江苏检验检疫局将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的产品进出口情况、退货情况以及违法乱纪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建立“良好企业名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奖优惩劣,全面发挥分类管理的作用。
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手段。我局积极创新监管手段,丰富监管措施,通过信息化等一系列手段和方法保障分类管理的切实推进。通过“三建立”,即建立以货物CIQ编码为主轴、可与2~8位CIQ编码进行绑定的进出口产品库;建立与产品库相关联的风险信息收集、维护、审核、发布平台;建立可用于进出口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审核、发布的信息平台,实现“四服务”的总体目标,即实现“为强化进出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服务;为提升科学监管、严密监管水平服务;为提高监管效率、规范监管行为服务;为强化内部绩效考核和执法督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