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国家质检总局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了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国质检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检工作。为进一步搞好建设法治质检的宣传报道,本报特开设“建设法治质检十二问”专栏,邀请相关专家,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对质检系统建设法治质检工作有关精神、内涵、做法等进行全面解读,以便于全系统质检工作者对建设法治质检工作有更加清晰和深入的认识。
一问:在现阶段,全国质检系统全面推进法治质检建设的必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指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是政府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举措。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国家质检总局是国务院职能机构,也是人民政府的一部分。建设法治政府,我们责无旁贷,同时也面临新的更高的要求。
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更是顺应质检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家质检部门是综合管理部门,也是行政执法部门。建设法治质检是质检部门的立身之本,是解决自身问题的根本之策。只有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检,质检部门在社会上才能立得住,遇到风险时才能挺得住,反之则自身难保。
当前,质检部门依法行政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质检还有较大差距。如:依法决策意识还不够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权力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和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部分检验机构检验行为不规范;一些地方的基层法制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等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建设法治质检的步伐。
二问:质检部门建设法治质检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有哪些?
答:当前,全面建设法治质检已经具备了一定基础。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以来,历届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工作,呈现出逐步加强的态势。一是以质检法律、行政法规为主干,以部门规章为基础,以地方法规规章为补充的质检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二是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行政监督机制逐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四是法制工作为日常监管、应对突发事件和解决法律纠纷提供法制保障的作用不断增强。五是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但质检部门依法行政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质检还有较大差距。一是依法决策意识还不够强。有些决策出台没有充分论证其合法性。二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权力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三是不作为、乱作为和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部分检验机构检验行为不规范。海南农夫山泉、渭南奶粉检测事件等就是集中反映。五是一些地方的基层法制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支持、装备配置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建设法治质检的步伐,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依法履行质检部门职能,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质检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建设法治质检是全系统的共同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国质检系统从上到下,每一个单位、每一位同志都要自觉行动起来,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法治质检建设添砖加瓦,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