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体系框架采用较为简洁的二维结构,但它只能表达出标准二维要素的联系,而标准具有对象、内容和级别三要素,当标准要素错综交汇的时候,二维结构就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每一个标准在框架中的定位,且相互间易发生干扰,因此整个框架中标准的容量就比较小。本体系框架根据印度魏尔曼最早提出的标准体系表三维结构的思想,再结合标准化三维空间的概念(标准化三维空间将标准等级的提高、领域的扩大和内容的不断充实看作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广泛比较的基础上,采用了农业领域(对象)、信息化内容(内容)和标准层次(级别)的三维结构,在每一维结构中又增加小门类,延伸了结构的空间,大大地扩展了标准的存贮容量,为标准体系的未来发展准备了广阔的空间,结构上体现了框架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三个属性维都是相对独立的。他们之间相互结合而构成的立体区域就是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内容范围,(X,Y,Z)坐标决定一个点,这个点在标准体系中一般是一个子体系,至于这个子体系有多大,这是由农业信息化的复杂程度和框架的分解深度(X,Y,Z的精确度)共同决定的。总的来说,各个维划分的越精细,其确定的范围也越小,得到的子体系的有序度也越高。
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的三维空间模型如图1所示。
2、 框架结构模型初步划分
在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中,我们对各维的属性进行进一步划分。划分原则充分考虑了以下四种关系:
(1)共性形成的制定关系。该关系说明标准体系内各层次标准是如何从底层的个性标准(相对的说,任一上层标准都是它下层次标准的共性标准;反之,任一下层标准是上层次的个性标准)中找出共性特征,再将共性特征制订成共性标准集合而成的。
(2)指导制约和贯彻关系。我国标准有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后者较前者在约束性上有较多的灵活性,但总的来说,上层标准对下层标准都有指导制约作用,或者说,上层标准都必须贯彻到下层标准中去,下层标准只能在不违反上层标准的原则下,在贯彻时结合具体情况作一定地补充。
(3)互相补充关系。表现以下三种方面:下层对上层的补充。上层标准由于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和综合性,必然不能或不完全反映出下层标准的个性。下层在贯彻上层标准时须结合具体情况作一定的补充,形成了下层对上层的补充关系。体系间的补充关系。共性标准间的相互补充。
(4)互相协调关系。所有上层标准最终都要贯彻到产品、过程、服务或者管理标准中去。所以最后汇集到产品、过程、服务或者管理标准的所有上层标准都必须做到互相协调。
因此,我们把标准体系框架结构进一步划分如下(图2所示):
在信息化内容维上,总体管理建设主要指两方面,国家层面对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政策法规)和工程项目自身的管理(监理、规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建设对应于信息化六要素中的信息网络和信息资源,它们同时也是当前农业信息化的比较薄弱的环节。在我国,农业对信息服务这一块有国情的要求,同时在这一块上的摸索也比较多,所以我们相应的把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单独提出。而技术体系,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各占一位。同时,由于对信息安全国家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系统的标准体系,故我们也给单独列出。
对农业属性维,国内对农业的划分主要有中图划分法,国际标准划分法等。但是都不能突出农业信息化的特点,与信息化内容维交叉时产生的标准重复点太多。因此我们从“大农业”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时间顺序,再结合经济规律的特点,划分成农业资源环境,农村社会经济,农业生产管理,农业科技教育,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市场等六大块,这六个领域信息化都有对应于本行业特点(信息,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应用,管理)的标准要求。
在层次维上,我们根据标准应用的不同范围,纵向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三个层次,有效降低了标准层次的复杂性。基础标准规定信息化内容中各部分在整个农业行业中都通用的标准,通用标准规定信息化内容各部分在农业某一领域通用的标准,专用标准规定信息化内容各部分在农业某领域中某一方面的标准。层次属性维能够很好的控制标准的级别,从而调节框架的颗粒度,随着它从基础标准到专用标准的提升,框架中制约的标准面向对象也就越精确,颗粒度越小。
三个属性维以信息化内容标准为主维,其他两维的属性分解参照主维来进行,便于同主维有最大的交叉性和最小的重复性,但各维中的属性之间是相对独立的,分解力求最小的重复性和最大的范围性。
3 各维二层分解
以信息化内容为例,可进一步分解为(图3所示):
当两维内容相交,则派生出一系列的具体标准(或再分解)。如图四所示,农业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建设相交,所形成的标准一目了然。
如图四所示,如果我们把Z设置成1(基础标准),我们可以得到整个农业的通信广播网建设的基础标准,当我们把Z设置成2(通用标准)时,我们可以得到通信广播网在农业资源环境建设中的通用标准,当我们把Z设置成3(专用标准)时,我们可以得到通信广播网在气候等方面的专用标准。
4 标准体系表标准标引方法
标准标引方法本质上是标准在标准体系表里的一种编码方式,常见的编码方法有顺序码、无序码、层次码、组合码、复合码等。
基于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是三维空间的考虑,标准标引方法决定采用复合码,由三维坐标的位置+标准顺序码组成。具体标引方法是,标准体系表标引号由分类号和标准顺序号组成。分类号表明标准在框架中的位置,由农业属性编码、信息化内容属性编码和层次属性编码组成,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编号形式,即标准的信息化内容编码以二位大写正体英文字母表示,农业属性编码以二位小写正体英文字母表示,层次编码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标准顺序号以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分标准不赋予单独的标准体系表标引号。标准体系表标引号书写方式如下(图5)。
其中,信息化内容标引第一位X代表信息化内容第一层分类,第二位X代表对应于第一层分类项目下的子分类,依此类推,目前暂定二层。
农业标引为了便于和层次标引对应,农业顶层固定为zz(对应基础标准)。第一层分类对应顶层,首位都固定为z(对应通用标准)。二层标应第一位x代表农业领域第一层分类,第二位x代表对应于第一层分类项目下的子分类(对应专用标准),依此类推,目前暂定二层。
层次标引X=i (i=1,2,3)分别代表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
5 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的实施建议
5.1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构建完毕后,应立刻上报农业部备案,由农业部转发给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各相关部门,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传达到本部门的标准化制定单位,收集相应范围内的标准,汇总后上报农业部。
5.2 查找分析、逐步完善
参照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将汇总的标准组织编号,编写标准体系表,同时通过分析研究找出缺失标准,制定初步完整的标准体系表。对于缺失标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标准制定进程表,努力完善标准体系表。
5.3 上网运行、循环健全
当标准体系表中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两层次的标准采集完善时,就可以把标准体系表挂在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管理平台中运行,对将要建设的工程,可以来平台上查找相应标准。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则可将其自订的标准规范上传,若标准合理,则可提升为专用标准或通用标准,便于推广,这样标准体系表便能自动循环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