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珠海检验检疫局获悉,珠海某贸易公司因以锌矿砂(法检商品)名义报检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被该局立案查处。案件查处期间,该公司及涉案人员拒不配合案件调查,阻碍、干扰珠海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经研究,珠海检验检疫局决定依据《珠海检验检疫局实施进出口企业“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黑名单”办法》)有关规定,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管理企业,期限一年。
据悉,《“黑名单”办法》的出台,是珠海检验检疫局切实推进珠海地区进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黑名单”办法》的有效实施,将在提升珠海地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进出口企业依法诚信生产经营,打击检验检疫违法行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