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0第111号公告,批准了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申报的“昆仑玉”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是青海省成功申报的第六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
昆仑玉产自昆仑山南麓西王母瑶池边的青海境内,主要产于青海省格尔木市纳赤台地区三岔口西昆仑山脉玉虚峰,青海省格尔木独特的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孕育了代表吉祥如意的昆仑玉,使之成为了青海省又一靓丽的名片。
昆仑玉目前的交易量已具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产量及交易量规模位居全国首位,是一个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特色产品,第29届北京奥运会确定青海昆仑玉为奖牌用玉后标志着青海昆仑玉从其故土走向世界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并且已经成为世界白玉产业的一大名牌。
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青海省昆仑玉产品品牌建设,保护青海省的特色资源和特色产业,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实施申报工作,终于使这一青藏高原独特的地理标志产品获得国家层面上的保护,对提高昆仑玉产品质量,提升昆仑玉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促进昆仑玉产业可持续和规模化发展,保护青海省特色资源具有重要的作用。